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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 建三大垃圾处理基地

时间:2016-11-2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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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中山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南头镇垃圾转运站及南头镇滘心村垃圾收集点实地检查。据悉,2012年至2016年,中山平均每年的“市处理”运营费超过1.2亿元,而从2013年开展“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工作以来,中山各镇累计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2 .5亿元,每年投入的清扫、保洁、收运及处理费用超过6亿元。

  经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陈耀光认为,中山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打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按照地域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垃圾运输距离尽可能缩短,减少污染;同时,在政府规划、规章、标准上颇有预见性;此外,中山城乡在公共卫生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这些中山经验都值得全省借鉴及推广。

  “市处理”运营费

  平均每年超1.2亿元

  要办大事就需要投入,中山近几年是如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资金保障问题的呢?对此,中山市副市长贺振章说,1999年以来,中山市级层面(含社会资本投入)累计投入约25亿元建设中心、北部和南部三个垃圾综合处理基地;20 12年至2016年,平均每年的“市处理”运营费超过1 .2亿元,由市财政编制费用预算,除征收垃圾处理费外,不足部分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15年,市级财政支付垃圾处理相关费用12055万元,其中包括征收的垃圾处理费5694万元,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6361万元)。据贺振章表示,从2013年开展“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工作以来,中山各镇累计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2.5亿元,每年投入的清扫、保洁、收运及处理费用超过6亿元。

  此外,贺振章介绍,中山还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市处理’环节,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据介绍,中心组团的焚烧发电厂、炉渣制砖厂以及飞灰稳定化处理中心,北部组团的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南部组团的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均采用BO T模式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余的配套设施则由政府财政投资。另外,则是按照“镇村分担”方式,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市政府通过宜居示范城镇、示范村庄创建工作奖补专项资金、创建秀美村庄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支持镇村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镇则是按照“镇村分担”的方式,由镇政府安排专门资金补贴各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不足部分由各村筹措,同时通过鼓励引导企业家、乡贤捐助等方式,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据贺振章介绍,此外,中山还创新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开征垃圾处理费。“中山从2005年8月起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开征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97%以上。目前全市已有中心城区和13个镇开征了垃圾处理费,各镇每月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超过60 0万元;同时,中山还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

  农村生活垃圾

  有效处理率达80%

  中山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全过程监管是如何开展的?对此,贺振章表示,从1999年开始,中山市就确定了要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并逐步落实,各环节建设同步协调推进。“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处理,环卫设施得到正常运行维护,环卫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据介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0%,分类减量率达到30%,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在村一级,贺振章介绍,中山完善了机构岗位设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镇两级政府均设置了专门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岗位,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市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并负责‘市处理’。各镇政府则是‘村收集、镇转运’的责任主体,均设置了环卫处(所、办),专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各村也相应设置了环境卫生的专职管理人员”。

  昨日上午,在南头镇滘心村垃圾收集点,南都记者观察,发现现场干净整洁,储存的垃圾刚刚被运走,虽仍有余味,但并未发现苍蝇的存在。省市人大代表认真检查了该收集点的运营并提出诸多问题。“是否在源头就进行垃圾分类?”“分类是自发的,没组织有分类才是最佳状态,即使末端的垃圾处理厂有人分类,但在源头就进行分类好过最后那个阶段去分类”。

  不设集中垃圾收集点处

  实施上门收集

  在镇一级,贺振章说,为完善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与运输,经过近几年努力,中山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已逐步健全,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各村配备了专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垃圾日产日清。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公共区域、空置地、河边、湖边、村头村尾的垃圾大大减少,村庄整洁度大大提升。此外,村民在参与垃圾整治过程中,提高了卫生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村民满意度提高。

  贺振章表示,根据省住建厅出台的《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要求》,中山加大力度建设垃圾转运站和收集点。“截至今年上半年,除大涌镇正在对转运站进行整改外,全市各镇均建设完成了至少一个带压缩功能的垃圾转运站,各村(居)均建设了垃圾集结点,有专门的收集容器和防雨措施,有专人管理”。据介绍,有选址条件的地方每若干户村(居)民设置一个带盖的垃圾桶或垃圾屋,不具备选址条件的地方则不设集中的垃圾收集点,实施上门收集。各镇计划根据需要逐步新建转运站和收集点,适当增加布点密度,使收运系统更加完善,效率更高。

  昨日,在南头镇垃圾转运站现场,多位省人大代表向南头镇相关负责人发问,一个镇垃圾收集点配备了多少名工作人员?答曰:30名。对此,该位省人大代表立即提出疑问,“农村垃圾处理,在开始时政府愿意投入,上级给的压力大时或经济形势好时,这可能都不是问题。但一旦经济形势出现变化,政府还有这个决心去投入吗?这30个人的人工成本如何解决?有没有可能通过技术的进步来减少人力成本的投入呢?”对此,该镇负责人回应称,“市里面对镇里面有民生支出方面的考核,民生支出绝不会因经济形势改变而出现降低。”

  中心基地、北部基地列入

  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

  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贺振章介绍,中山创新性地建立了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三个垃圾处理基地,处理全市范围的生活垃圾。“中山市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模式曾被住建部作为典范在全国推广,我市因此作为省的先进单位在2011年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据介绍,2006年和2009年,中山市中心、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先后建成投入使用。两个组团综合处理基地均采用“焚烧厂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兴建运营,公建配套等项目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模式。“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垃圾减量率达9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资源利用率在70%以上。”贺振章表示,2012年,两个垃圾焚烧项目先后接受省及国家的无害化等级评估,获得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颁发的“A A级无害化焚烧厂”称号。

  “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每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达970吨,上网电量达8000万度/年,”现场,在听取中山公用相关负责人的汇报时,省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陈耀光就提出疑问,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企业做的就是提高运营效益,是否有可能把焚烧温度降低以节省成本,却导致排污增加呢?对此,中山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其实如果降低焚烧温度,就发不出电了,所以这个问题不必担心”。

  对于环境影响的问题,贺振章表示,为加强运营监管,市住建局派驻了监管人员常驻中心、北部基地管理中心,对运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和考评,监督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门上报进出场生活垃圾数量、设备运行情况、运营处理数据、环境监测报告。此外,据介绍,市环保局将中心基地、北部基地列入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两大基地的垃圾焚烧厂、污水厂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24小时监测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外排污染物的情况可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的监控中心,市环保局可以实时掌握该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近几年的运行监测资料,烟气(包括二口恶英)排放指标、渗滤液处理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年垃圾处理量、炉膛烟气停留时间、炉渣热灼减率、安全管理等指标均符合特许权协议及相关标准要求。

  此外,贺振章表示,为切实减少垃圾处理处置方面的环境冲突,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争取居民的理解,2015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落实了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制度并巩固了联席监管定期会议制度。同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有经验和能力的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加强基地运营监管水平。通过这些措施,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建、共监、共管、共享的目标,建立了和谐、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体系。

  问题

  卫生黑点难以彻底消除

  那么,在推进中山农村垃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贺振章介绍,首先是部分镇村相关投入不足,“因经济发展和财力差异,部分镇村投入垃圾管理的资金不足,制约环卫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环卫工人的足额配备,以及环卫设备的购置、更新等,影响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完善建设程序困难,“环卫设施属邻避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选址难、征地难以及立项、环评、报建等相关审批手续较多、程序复杂、时间长等问题,以致部分镇村环卫设施升级改造建设进度缓慢”。

  此外,贺振章表示,另一困难则是,资料制作在农村难按要求完成,“资料制作需要依靠村委会的支持,由于人员配备、知识水平以及农村工作方式的特殊性,太复杂的资料要求不符合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也容易引起抵触,不利于开展工作”。同时,分类收集资料统计困难,“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分类收集方式,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活动由一家一户就地完成,十分分散,各镇难以准确统计,各村也只能提供估计的数据”。

  卫生黑点难以彻底消除,据介绍,“流动人口较多的区域以及部分管理责任交叉的区域容易形成卫生黑点,反复清理反复产生,难以彻底消除,需要针对性地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不妨知

  中山市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建立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三个垃圾处理基地,处理全市范围的生活垃圾。(中心组团的焚烧发电厂、炉渣制砖厂以及飞灰稳定化处理中心,北部组团的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南部组团的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均采用BOT模式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余的配套设施则由政府财政投资。)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

  建议

  “中山在垃圾分类方面应大胆探索”

  昨日,在听取中山市政府的相关汇报后,省市人大代表就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提出了大量建议。比如有省人大代表就提出,中山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80%,分类减量率30%,而省里的要求是最好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90 %;分类减量率达50 %,她鼓励中山,“应该要再加大力度,同时多了解群众满意率”。她还把目光集中到保洁员群体,“这么多工作,保洁员群体是否稳定,他们的工资待遇谁来保障?”而另一位省人大代表则提出,目前,未纳入统一处理的垃圾该如何处理?应对这类垃圾专门设立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还有人大代表则强调,中山应在垃圾分类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比如增城就设立了相应的奖励机制,七号电池分类处理一个奖两毛,五号电池一个奖三毛,一号电池一个奖五毛,这样就会加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省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陈耀光则建议,中山市政府应进行规划,建议从垃圾管理的精细化方向进行考虑,他举例说,在收集点里的设施,有些地方直接设置的垃圾车,装满一车直接拉走,既便捷又美观干净;还有就是建议留意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要精细,可以对参与分类的市民给予相应奖励;此外,则是建议对绿化垃圾进行专门处理,比如深圳就专门对绿化垃圾进行处理。

  陈耀光表示,中山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系统性、计划性,有远见,在全省走在前列,并处于不断的进步中。陈耀光认为,中山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打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按照地域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垃圾运输距离尽可能缩短,减少污染;同时,在政府规划、规章、标准上颇有预见性,“垃圾分类处理见效周期长,没有预见性就会被动”;此外,中山城乡在公共卫生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这些中山经验都值得全省借鉴及推广。

  现场

  东凤垃圾处理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据陈耀光介绍,前段时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经过中山东凤镇暗访时,发现当时现场垃圾堆满了中转站。对此问题,昨日,贺振章也作了回应,他表示,针对之前有人大代表提出东凤镇“一镇一站”未能常态化运作的问题,中山市高度重视,排查原因,“主要是当时北部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维修保养,导致运转周期加长,垃圾在转运站场内积压,造成转运站场内卫生状况较差。在此基础上,中山市抓好整改落实。目前,东凤镇已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和购入新的压缩设备,新设备已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已正常运行,场内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其他各镇垃圾中转站的常态化运转也保持正常和稳定”。

  对此,陈耀光表示,中山应补充一个录像或照片报送,最后改正情况需要一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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