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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建议

时间:2024-05-0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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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世强

  2023年5月份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此规范、优化托育管理,促进0—6岁儿童的有效衔接和优质教育资源的补给,最大化地促进幼有优育,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实施“托幼一体化”作为建立生育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幼儿园规划布局有保障、学位资源充足、公办体系完备、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财政支持保障等优势,现我国婴幼儿0-3岁阶段的数量大概约5000万左右,有着庞大的体量和市场服务需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转变,同时可以解决“入托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年轻一代人的生育潜力释放的一大压力。

  一、背景及事由

  (一)教育服务质量问题。多数的托育机构托管老师从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导致托管幼儿没有得到有效相关年龄的管理以及知识。

  (二)健康安全保证问题。多数的托育机构场所设置在租金便宜的居民楼的高层,房子里隔成多间小室开展托育培训,小而拥挤,设施简陋、完成不符合卫生、消防等健康安全隐患。

  (三)支出成本居高问题。多数的托育机构因没有得到相应的国家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收取费用只有两种:一是低于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3750元的收费,二是高于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7500元的收费,导致入托率以及年轻一代生育意愿不高等各种情况出现。

  二、建议或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托育机构制度。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按照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开办标准、审批程序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托育机构行业,尽量控制托育机构的经营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要求开设托育班,对于开设托育班的幼儿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政策支持,并且严格统筹规划新建幼儿园资源分布,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共建配套的幼儿园按一定比例设置托班数量从而解决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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