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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4-05-08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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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实现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用海用地等提出有关建议。

  一、主要背景

  江门市委坚持“三线并进”,以“种业—养殖—预制菜”为主线深耕海洋第一产业,以“装备制造+海上风电”为主线壮大海洋第二产业,以“金融+保险+租赁”为主线拓展海洋第三产业。

  二、发展现状

  一是深耕海洋第一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渔业种业产业园,规划建设28万亩深远海养殖区,加快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园,打造大湾区重要“海上粮仓”。我市已下水重力式深水网箱127个,预计年底下水152个,同时在建3万立方米桁架式网箱1座。分三期推动广海渔港迈入国家一级渔港行列,打造江门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岸基港口”“岸基码头”。子项目渔获物集散中心已基本完成建筑桩基施工,现进行承台施工。

  二是壮大海洋第二产业。建设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斗山园区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白沙园区已完成冷库建设,正加快招商;广海园区计划建设2000亩水产品精深加工园。依托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引导预制菜企业推动“养殖+加工+速冻+配送”一体化。建设3800亩农机智慧化产业园,推动国能台电等海工企业研发新型环保蚝排、网箱。发挥广海湾双碳优势,发展风机、飞轮、化学、氢储能等“发电—储能—利用”海洋新能源产业集群。结合2个已完成竞配的海上风电场,与海洋科研机构及企业合作,开展风渔型深海养殖。

  三是拓展海洋第三产业。做大海工装备等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为养殖企业提供桁架式、重力式网箱租赁和分期付款购买服务;争取金融机构支持,为水产品、网箱、人身、仓储物流、深加工等提供保险服务,着力提升抗风险综合能力。探索养殖企业“拎包入驻”的代业主开发模式,将“生海”变成“熟海”。        

  三、存在问题

  (一)建设渔港经济区、发展海洋装备资金紧张,存在进度滞后的风险和经济压力的困难。同时海洋牧场运行和管理缺乏配套资金,导致海洋牧场综合效益难以充分持续发挥,严重影响海洋牧场实际效果。

  (二)技术基础薄弱。我市的海洋种苗产业建设不足,青蟹、贝类、生蚝、部分鱼类(泥猛鱼、四大家鱼)的种苗来源依赖海洋野生捕捞和购买,缺乏自行繁育技术,同时人工培育产量供不应求。海洋牧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海洋物理、海洋化学、海洋地质、海洋生态、海洋信息、海洋管理及建筑工程等多学科领域,目前我国从事海洋牧场研究的机构、人才不足,缺乏系统性研究,海洋牧场配套技术、环境优化技术研究的力度不足,海底构造、生境营造、海湾环境鱼类行为观测等方面亟待加强,导致海工装备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低,人工成本高,矫正容错能力低,抗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弱。

  (三)我市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养殖装备的保险险种,后经农业部门协调也提供了养殖产品的政策性保险险种,但养殖主体普遍认为保险的投入大、保险的赔付标准、方式和额度吸引力不强,购买保险的意愿不高,导致我市养殖主体抗风险能力不足,拓展养殖规模的积极性不高。

  (四)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硬件装备建造,成为建造主体的国有企业存在因资金紧张而活力不足、进度滞后的风险。

  (五)深远海养殖中的运输渔获物、后勤补给,实施水产品预加工等环节对配套的养殖船、辅助船的需求较大较急,目前证件审批发放流程时间长,不利于配套船舶及时、大量投入使用。

  (六)网箱及配套设施,如网衣浮架、系泊绳索,在低能见度环境存在人为失误、自然灾害破坏,造成财产损失。

  (七)现代化海洋牧场是一种新型海洋渔业生产方式,是集优质海产品生产、生态环境修复与优化、生态增养殖、信息化装备设施制造、海上观光、休闲渔业、金融服务及文化科普教育等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综合体,依照“岸海联动,陆海接力”的后续保障规划,我市谋划渔港经济区。广海渔港作为江门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岸基码头,是大批量人货上岸下海的交通要地,但因为其升级改造的三期项目因用海申请手续繁琐、用海指标不足,导致基建薄弱、渔获物上岸效能不佳,第二、三产业开发不足,海洋牧场建设和开发利用仍集中在第一产业上。因为缺少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综合体的科学设计和有效运行机制,产业集群弱,现代化海洋牧场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释放。

  四、有关建议

  (一)加大资金扶持。争取加大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债扶持力度,划定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全部建设。

  (二)加强与农业技术强劲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种业、海工装备等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中各环节的技术指导,提升从业者能力、硬件设施水平。招标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入驻,引入先进的、成熟的商业模式以及调研学习领先地市的发展情况,建立数据感知收集系统、智慧海洋牧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

  (三)加强与保险机构沟通协商,适当调整、拓展参保品种,加大保险覆盖面。调整优化养殖户升级养殖机械的补贴政策,促进购买意愿。发展“科技+政策+保险”的养殖风险化解模式,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避免纠纷。

  (四)将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向现代化海洋牧场倾斜,鼓励地方投资性质的国企建造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设备,并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建议省厅在申请主体、船名编制、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安全管理等方面优化流程,加快审批发证,优化渔业养殖辅助船舶管理办法,形成通用规范管理模式,有利于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为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提供便利。

    (六) 完善海底海面影像感知、观测监控系统,掌握海洋牧场实时情况。搭建智慧海洋牧场综合管理系统,数字化管控运营情况。加大养殖设施海面部分照明,预防船舶误触。养殖主体明确网箱养殖监管职责,专人专职,把生产安全、生物安全、人员安全、日常巡查的监管做实做细。

    (七) 强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建议扩大县级用海审批的权限,调动地方积极性。为保障陆海接力、海洋牧场工业园区、海陆联动、渔港经济区建设用地需求,建议直接由省级提供建设用地指标。建议省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厅将以上用海用地需求列入专项指标,强化要素保障。同时,建议省级农业部门、海洋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联合出台海洋牧场用海用地实施方案,增设海洋牧场用海用地专办机制,下放审理权限到县级部门,先行容缺受理提效率,后续跟进补办促完善,切实解决燃眉之急。要落实好“岸海联动,陆海接力”的方针,优化“一区三园”规划,加强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提高海洋牧场第二产业的海产品加工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海洋牧场设施装备的加工制造能力,满足海洋牧场的现代化建设与管理运营的需要;充分利用海洋牧场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发展休闲渔业、海上观光、科普教育等第三产业;发展海洋牧场产业集群,构建三产融合的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综合体,充分释放海洋牧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其产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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