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的建议
钟秀堂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五华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各项奖补政策,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2023年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86.7万元,补贴面积26.4万亩;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81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万亩,全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85.23万亩、总产值35.33万吨。2022年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951.5万元,补贴面积42.3万亩;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3.8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64万亩,全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84.24万亩、总产值34.54万吨。
二、建议理由
五华县是国家级粮食主产区,全县有耕地面积47.17万亩,约占梅州市161.73万亩的三分之一,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2022年以来,投入近2500万元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对防止出现耕地大面积撂荒,保障粮食安全取得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上级种粮补贴标准较低,县财政资金有限,加上种粮成本持续上涨、劳动力老龄化、土地流转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弃耕撂荒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建议适当提高种粮农民补贴标准,缓解农资价格高企的压力,适当增加种粮效益,有效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三、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
建议省农业农村厅调整种粮补贴标准,适当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实际种粮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有效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