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陈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信部在2019-2021年认定并发布了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目前,全国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
一、我省“专精特新”企业现状分析
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对加快科技创新、激发产业发展动能、补链强链增强经济韧劲、形成产业集群、壮大区域经济发展根基意义重大。根据2023年1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到期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经企业申请、地市初审、省工信厅复核等程序,共9271家企业通过审核,申报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986家,2019年到期复核企业285家。其中,广州入选3319家、东莞入选1893家、佛山入选1218家、珠海入选635家、惠州入选498家、江门入选382家、中山入选372家、肇庆入选152家、汕头入选146家、清远入选124家、韶关入选103家、湛江入选73家、潮州入选71家、茂名入选54家、梅州入选54家、揭阳入选53家、河源入选50家、阳江入选33家、云浮入选31家、汕尾入选10家。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专精特新”企业则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军。许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仍不足,“主力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存在问题主要为:
一是创新意愿不足。虽然一些“专精特新”企业依靠庞大国内市场优势取得了市场份额的领先,但是他们在产业基础关键领域、产业链短板和价值链中高端环节的技术研发实力不足,没有真正掌握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不能有效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制造细分领域创新能力不强,难以在国际市场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二是创新资源短缺。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的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相对较差,大学毕业生对企业的认可度并不高。企业对人才,尤其是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吸引力较弱,“用工荒、招工难”现象仍较为普遍。
三是发展战略不适。许多企业的发展模式是机会导向,“模仿、跟风”导致战略趋同化严重。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局势处于增速有限回落、动力转换、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传统的依靠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发展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盲目跟风扩张的“套利式”发展战略已经难以为继。
四是融资困境依然存在。“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基本与企业发展阶段相关。成熟期企业订单充足、盈利稳定,且可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度较低,部分银行虽愿意为其提供融资,但较难介入其负债业务。从银行角度而言,出于稳健经营的原则,初创期、成长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较难与部分银行风控要求匹配。
五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数量少、质量参差不齐、区域分布不均,与技术创新紧密相关的技术鉴定、评估、交易、推广、咨询等科技服务市场发展不充分,导致一些有价值的产品或技术因无法获得有效认证而无法进入市场,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
六是产业链分工协作机制尚待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必须融入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形成强大的产业链生态系统协同效应才能发挥最大价值。
二、建议意见
“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要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行稳致远,需要企业、资本和政府共同努力,集聚内生发展动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一)引导更多企业专注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企业在“专精特新”之路上走高、走远,发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创新意愿是关键。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强化企业家培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之路,致力于将企业打造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者“配套专家”。充分发挥商、协会在推动民营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中的作用,尽可能吸纳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性好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成为会员,组织“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及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律研究,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专题培训、展览论坛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政策、团体标准制定,助力民营企业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涉企职能部门定期共同研究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联合开展针对性工作调研,制定和出台涉企政策前、中、后期能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反馈,使惠企政策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二)金融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广东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围绕优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发展特征和融资需求,打造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和担保、创业投资等机构的多方合作,构建更加适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生态圈,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用足用好试点政策,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各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平台对接各领域涉企金融服务信息归集,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标准化和结构化处理,建立联合授信评估模型,改善企业授信情况。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的贴息或转续贷支持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强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重点关注达不到高层次人才标准,又是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中高级管理及技术人才的安居问题。动态调整人才住房政策中的企业人才认定和分级标准,实施多层次人才安居计划,满足稳定型中青年人才的置业居住需求,着力构建行业组织“制定标准”、用人企业“自主评价”、高层次人才“伯乐相马”、政府部门“监督落实”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辐射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紧缺人才培养。围绕培育和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高端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包括给予专业人才培养机构挂牌支持,对有能力的技术经理人给予高端人才物质与精神层面的鼓励与支持等。
(四)完善“专精特新”生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通过龙头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横向合作,积极参与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架构等方式,整合企业内外创新资源,突破企业边界协作创新,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提升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打造技术转化平台,建立类似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的专业机构,搭建面向“专精特新”企业的应用技术开发平台。选择认证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系统化从事科技创新生态赋能服务的社会平台机构,尽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与现有的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生态服务体系。完善和严格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真正让“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道路上得实惠、获发展。建立良好的容错机制,完善创业保险体系,降低创业者的破产风险,让“专精特新”企业更有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