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广东省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
关于制订广东省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
黎永梅
一、主要情况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经济发展前沿的职业教育大省广东,我们应积极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制定广东省地方职业教育安全管理条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通过立法,着重解决职教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经费保障、校企合作安全职责界定、实习安全师资队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的安全标准等关键问题。广东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法规和省政府颁布的有效政府规章涉及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教师、学生伤害事故、教育督导、自学考试及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教育收费等多个方面,初步形成了反映广东省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法规和规章体系雏形,为广东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法律保障。但职业教育领域立法却非常滞后,严重制约和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职业教育配套政策较多,配套法规缺失;第二,单独的职业教育立法比较少。由于不同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情况不尽一致,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涉及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经费、校企合作安全界定、师资队伍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法规还是空白,难以体现广东省立法体系的地方特色。鉴于广东省现行职业教育安全管理的法律缺陷与不足,法律界、教育界纷纷呼吁要加快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立法,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技能型人才短缺现象非常突出,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明显不足,与广东经济发展极不适应。如不能尽快改善,将会制约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解决广东省技能型人才短缺的重要途径、而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实习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是规范和确保我省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建议
鉴于广东省政府和社会对职业教育所做的努力和所持的态度,建议制订广东省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