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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特殊教育医、康、教“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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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特殊教育医、康、教“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建议

林业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特殊教育的总体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总体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

  一、背景    

  党的二十大强调“强化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普惠发展”,这是继党的十八大“支持特殊教育”和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后,特殊教育在新发展阶段的努力方向。教育部等七部门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目前,我省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达99%,医疗保障也有较大发展,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也有积极落实。但是在教育、医疗、康复的协同、融合、发展方面还不够,远远没有达到《行动计划》要求的效果。这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特殊教育事业康、医、教融合的水平。

  二、建议

  (一)建立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医康教一体化融合发展。由残联牵头,成立残疾儿童教康医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本区域开展特殊教育医教、康教融合发展工作文件,制定残疾儿童确诊、报告、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及入学安置制度、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合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统筹协调建立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资源平台,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机构协同合作、学校具体实施的支持保障机制,实现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康复、教育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建立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资源平台,完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指导本区域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协调解决残疾儿童筛查、鉴定、评估、转衔、咨询等工作。指导中心与医院、康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脑瘫、智力障碍、孤独症、言语语言障碍等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训练,实现学校、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专业康复人员与教师之间的有机合作、无缝隙衔接。

  (二)建立民政、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利用大数据,建立残疾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残疾儿童在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多数据网络中的信息“一址可查”,实现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教育、救助等信息互联互通。推行数据智能管理。对残疾儿童可享受的各类政策、补助、救助、医保信息等资料在管理系统可集集中查阅,并且智能推送。

  (三)打造“复合型”特教队伍,为融合提供智力保障。统筹建立以特校教师为骨干,以特教资源中心教师为补充的保障队伍,打造“懂教学、懂康复”的复合型教师。参考“教师兼修儿童医学康复知识与方法”的措施,选派骨干教师到医学院、儿童医院进行中短期跟岗进修;打通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认证壁垒,常态化、普及化开展相关教师的医学康复课程继续教育培训,实现队伍结构优化和“复合型”队伍素质“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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