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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尽快出台高速公路路桥桥下空间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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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尽快出台高速公路路桥桥下空间

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关正生


  近几年,不少代表相继提出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结合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强国建设广东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情况,适情适时推动佛山、东莞市及其他条件成熟地市的相关试点工作,甚至是一桥一策,盘活公路桥梁桥下空间,逐步形成成熟的、可复制的、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有条件的地市相继出台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管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以下简称桥下空间)的利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但涉及到省管高速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则仍未有相关明确的政策指引。

  以佛山为例,市管公路桥下空间改造利用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如在S47广佛江珠高速平胜桥下,有全佛山最大的一个全天候街头极限运动公园。但非市管的高速部分桥下空间,仍在报批利用上存在卡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已对非市管高速部分的桥下空间利用单位明晰了桥下空间利用程序,即利用单位按要求编制完成相关材料,经镇(街)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同意后,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协调高速公路路段公司组织开展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但在实际审批过程当中,各级要求不统一,或要求并未落到利用单位,则会在编写材料的时候信息不全,导致省管路段审批进度缓慢、或不敢、不愿开展试点审批。

  因此,建议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尽快出台高速公路路桥桥下空间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桥梁的桥下空间,包括桥下空间保洁、桥下场地安全责任管理、桥下空间公用养护管理和设施管理、桥下空间公共设施利用管理、桥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以及所有危害桥梁结构安全等行为的管理。根据该办法,试点下放权限给有立法权的地级市, 按照“一市一规划”,对辖区内可以利用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报批,因地制宜,进一步释放该类土地资源并加快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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