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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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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叶丽燕


  一、基本情况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行动不便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前提,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广东省于2016年出台《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和标准、出行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社会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共交通无障碍服务便利度不够,以深圳市为例,机场、地铁的无障碍服务需提前半小时通过电话预约,部分地铁站并未设有轮椅辅助,而升降电梯由于人流量大等原因常常无法让行动不便者顺利搭乘,对于行动不便者的出行遭成了一定的阻碍。二是政务服务无障碍通道仍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但大部分公共服务机构设置的无障碍绿色通道都较为单一,缺少对行动不便者多样情况的考虑,绝大多数公共服务机构都还未能提供手语、盲文、语音等服务。

  二、建议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2.67亿老年人的重要措施。随着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不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建议我省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提升我省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让认识更深入。加大宣传力度,走进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对行动不便群体的关注,消除歧视,让公众深刻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能自觉维护无障碍设施,比如不随意占用盲道、残疾人停车位等,为行动不便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行动不便者营造友好和谐便利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让出行更无阻。进一步完善道路、公共交通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服务,定期检查无障碍设备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可用。优化服务机制,设置专门人员服务行动不便者,完善无障碍服务流程,比如明确地铁上车站和下车站工作人员衔接流程,明确公交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工作方法,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公共交通队伍服务行动不便者的专业程度。

  (三)让办事更无忧。各政务服务场所应设置无障碍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各类型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盲文、手语、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个性化服务,消除行动不便者办事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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