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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我省海洋研究利用力度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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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我省海洋研究利用力度的建议

叶丽燕


  一、基本情况

  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是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据统计,我省海域面积为41.93万km2,其中水深小于20m的浅海海域面积为24350km2,约占全国总量的34.8%,浅海可养殖面积约7160km2 ,约占全国总量的39.7%,是全国沿海可养殖面积最大的省份。同时,我省海湾优良、滩涂广布,岸线绵长,岛屿众多,全省约有海湾78个,滩涂面积约2043km2,约占全国滩涂总面积的8.3%,大陆海岸线全长4114.3km,位居全国第一,有海岛1963个,位居全国第三。海洋是广东未来发展的重要空间和潜力所在。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倾力打造海洋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带的同时,积极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海岛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从海洋大省进阶到海洋强省,我省仍面临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比较粗放、海陆统筹力度不够、沿海城市海洋发展规划缺乏联动和协调、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

  二、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等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指出,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为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建议应从构建新型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海洋产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我省海洋研究利用力度。

  (一)应积极构建有利于我省海洋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新型管理模式。当前我省海洋资源利用方面仍存在资源空间配置不够合理、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够高等方面的问题。建议一是应加快建立我省海洋资源动态立体监测网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高效管理海洋资源;二是应强化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适宜性评估,全面掌握资源家底、分析开发潜力,为推动海洋资源高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应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完善海洋资源配置方式,加快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与流转,促进海洋资源有偿高效利用;四是应聚焦顶层设计,加快修编海岸带规划,聚力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重大项目用海保障能力水平;五是应积极构建大湾区海洋环境合作机制,深化大湾区近岸海域的合作治理,力争使大湾区建成拥有良好海洋生态环境的一流湾区。

  (二)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海洋科技创新。我省海域使用的特点是,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区域主要以港口码头为代表的交通运输用海和LNG石化为代表的工业用海为主,而经济相对落后的东西两翼地区仍以较为粗放传统的渔业用海为主。同时,海域使用仍然过度集中在近岸浅水海域,而深远海开发活动相对较少。上述特点反映出当前我省海洋科技创新的需求仍十分迫切,建议一是应加大在深远海开发方面的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渔业走向“深蓝”,打造渔工结合、渔游结合的“海上粮仓”;二是应在我省发展较为成熟的港口、码头、造船等行业基础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开展海工装备、水下通信等关键技术研发,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抢占海洋开发战略制高点;三是应注重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机制,不断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顶尖创新团队,为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积累人才优势。

  (三)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快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海洋强国竞相抢占的战略制高点。我省应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积极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应继续积极推动我省在海洋渔业、海上风电、石化产业、海洋船舶制造等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海洋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应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提升科技含金量和贡献率,依托珠三角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广深海洋生物医药基地、阳江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以及海洋产业园、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打造海洋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壮大新兴和前沿海洋产业;三是应积极推动海洋产业上下游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联合,推动产学研对接,深化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建设一批海洋高级技术产业集聚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应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为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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