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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自然保护地窗口作用 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样板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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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自然保护地窗口作用 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样板的建议

韦操生


  一、基本情况

  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要求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市美丽中国的象征,是展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窗口。

  肇庆是新中国自然保护事业的发源地,从1956年建立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到2000年落实省人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以来,全市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3个,包括自然保护区18个、森林公园77个、湿地公园11个、风景名胜区6个、地质公园1个,其中建成开放的自然保护地16个,不仅有效保护了我市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原生地,也为市民、游客提供了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

  二、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保护地还存在“绿而不美”“闲而未用”的问题。肇庆市虽建有大量的自然保护地,但建成对外开放的仅有16个,大部分集中在城区,平均每个县(市、区)不足两个,部分仅有登山道路,观景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其他97个自然保护地普遍没有基础设施,交通不便利,仍停留在看山护林状态,许多良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景观远远没有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自然保护地还存在“不敢批”“不敢建”的问题。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不仅要遵守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规定,还要遵守自然资源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部门三线一单、水利部门水土保持等相关要求,导致一些符合自然保护地规划的项目由于部门间未达成共识而无法落地建设。

  三是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还缺乏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建设政策指引。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提出建设示范性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初步了解这两种公园模式与自然保护地不同,更多是利用城市、城郊、江河沿岸、公路沿线等开展建设,肇庆市计划前期谋划建设山地公园或郊野公园,目前还缺乏相关的建设参考指引和政策依据。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省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绿美自然保护地建设。转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理念,将自然保护地的重心从加强管护科研转到提升生态服务上来。重点加强城市、城区、城镇周边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登山步道、门楼、管理站、宣传牌、休憩亭廊等设施,挖掘可观赏、可游玩、可停歇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满足人们亲近自然、享受自然需求,发挥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窗口作用。

  二是建议省出台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规范政策。建议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地在规划、报建、用地等建设方面职责,简化部门间的审核审批程序,出台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规范政策,保障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等要素需求。

  三是建议省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出台相关建设技术规范。建议出台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技术指引,明确示范性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程序、目标、内容等要求。建议出台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建设管理规范性指导文件,明确山地公园、郊野公园的规划建设方式、审批程序和建设程序、目标、内容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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