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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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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江周敏


  一、案据

  近年来,我省大力扶持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然而,广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客观上存在不平衡,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尤甚。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指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强调“要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展现新的更大作为”。广东省应当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力度,更好地满足粤东西北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二、现存问题

  (一)粤东西北地区财政薄弱,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粤东西北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能投入到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金相当有限,其中能用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更加有限。目前我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采取了分级投入模式,即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支付的方式,但涉及县一级财政支出时,粤东西北地区县级财政在筹集资金上存在较大难度,往往因资金不足耽误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前几年我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行扶持,但该方式导致欠发达地区中较易筹集资金的相对发达地区获得省的奖补资金多,亟需省级资金扶持的极不发达地区获得省的奖补资金反而更少。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的个别要求与现实状况不相符。目前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的个别要求存在与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现实不相适应的矛盾,比如在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要求粤东西北地区的文体活动广场“达到600平方米以上”,但不少村庄尤其是位于偏远山区的,由于地形和布局的原因难于安排建设;还有要求“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提供免费上网服务”,但不少村庄因为大量劳动力外出,留守的多为老人及幼儿,早期按标准配置的电脑设备陈旧,使用效率低,加之难以承担上网费用早已弃而不用。此外,管理人员配置过少、维护资金不足、农村文体协管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也非常突出。

  三、建议

  一是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健全文化投入增长机制,保障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议省级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保障,逐步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

  二是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的执行上允许差异化存在。针对粤东西北地区的部分行政村地处偏远山区、空心化较为严重的情况,在执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不应完全照搬标准执行,允许差异化的存在,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上面。

  三是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出发,由省里出台相应措施,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工作机制,抓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场地使用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标准、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制度。同时落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切实承担起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公共文化设施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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