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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3-04-1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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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建议

丁珂珂


  一、背景情况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但我国食品安全目前仍面临严峻的形势、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如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北省青县瘦肉精事件、星巴克私换配料标签、使用过期食材等,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不仅提到要建立严谨的行业标准和严格的监管制度,同时也鼓励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提到“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能够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维持社会安定。

  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率仍然较低,未能充分发挥其防范化解风险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功能。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法律依据不足,难以有效追责。我国尚未建立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体系,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时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进行追责。二是企业违法成本低,企业投保意愿不足。我国现有法律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处罚金额偏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由政府先行进行人员救治及财务救助,导致企业抱有对政府托底的侥幸心理,大大降低了投保意愿,导致保险覆盖率明显不足。

  二、建议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法律、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保险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还有些跟不上,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有很大空间。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管控和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救助负担,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建立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国家层面对于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暂无强制立法,但食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我省应充分发挥保险示范作用、在食品安全管理强制立法方面先试先行。建立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使企业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肃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国内其他地区有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省发布《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对于重点食品生产和供应领域都提出了保险覆盖率的目标要求,并成立“苏食卫士”服务联合体联系会议制度,落实工作要求。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二) 建立其他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贴制度。在食品安全非重点领域,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市场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从国际上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较好的国家,政府通常都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例如实行免税政策,对保费进行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或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计划等。我国可以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采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

  从国内来看,长沙市政府自2016年以来,市、区(县)两级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共投入2036.35万元,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养老机构食堂购买食责险,建立公益类单位财政兜底承保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三)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联合保险机构、行业组织等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借鉴全国各地试点经验,推动保险机构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模、业态、风险特点等开发设计多元化保险产品、丰富保险供给。按照风险损失原则、制定基础费率,实行浮动费率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调节作用。

  保险机构应建立综合技术支撑团队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参保单位提供专业培训、隐患排查、产品检验、风险评估等相关服务;针对投保的大型高风险企业,建立风险评级制度,为企业开展保前评估和承保期间定期检查,提供风险管控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事故认定过程中,责任认定相对复杂,通常需要食品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食品鉴定报告作为赔偿的依据。因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业主体,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鉴定的行业规范,共建食品安全实验室与研究院,借助第三方的专业力量建立公信力高、效率快、专业强的检测、鉴定与服务体系。

  (四)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为有效发挥保险监督作用、同时保障保险产品的费率合理性,市场监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联合保险机构建议信息交流机制,支持保险机构依法获取食品企业信用记录和相关监管信息。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运营模型,搭建广东省食责险综合信息平台,对企业参保情况实时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实现食品企业参保信息、理赔数据实时查询,运用科技手段驱动食品安全治理更便捷、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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