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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广东大力发展“绿水模式”的建议

时间:2025-07-0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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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睿东

  广东省的大陆海岸线长达4000多公里,是中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同时,广东也是重要的水产养殖大省,近年来在水产养殖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海洋生产总值7.7万亿元,同比增长5.4%,海洋经济呈现稳中有进态势;2024年1—7月,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稳中有增,产量达493.12万吨,其中淡水产品产量245.8万吨,海水产品248.33万吨。

  另外,广东还出台了系列政策为绿水发展保驾护航。“十三五”以来,广东先后制定出台《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文件,为广东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2024年2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明确了各项排放指标和限值,为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可以说,广东在实现碧海蓝天更持久的同时,海洋牧场绿色发展的底色更足、空间广阔,条件极为优越。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广东绿色渔业发展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尾水治理压力大,粗放式养殖导致尾水排放压力大,污染问题突出;渔业科技实力偏弱,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率不高;财政支渔不够,科技体系支撑薄弱;资源和环境约束大,工业和第三产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是养殖水域环境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牢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共同推动广东渔业产业向绿色、智能、高效方向迈进,特提出如下建议大力发展“绿水模式”:

  一、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选择绿色环保的养殖模式能从根源上减少污染,保护绿水。建议在沿海地区推广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模式,如在养殖水域中同时养殖滤食性鱼类、贝类和藻类,实现生态平衡和资源循环利用。还可以在适宜地区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减少化肥与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广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养殖尾水治理

  相对其他省份,广东水产养殖有更高的密度和更大的排放总量,环境压力相对更大。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规范,促进传统粗放型渔业养殖形式转向绿色生态的渔业养殖发展刻不容缓。建议指导养殖主体建设尾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净化、物理过滤、化学处理等综合技术,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同时,建立好尾水监测体系,定期检测尾水水质,确保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三、提升水产种业质量

  在水产绿色养殖领域,育苗环节至关重要。建议加强水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种苗质量和供应能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水产种业联合体,培育推广优质、高效的水产新品种。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保护和利用传统优势品种,开展资源合理化利用,建立健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四、推进养殖设施现代化

  现代设施水产养殖是当前绿色水产养殖发展的重点和热点,受到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建议探索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实现养殖环境人为可控,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管理程序化,推广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还可以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提高养殖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推动近海养殖向深远海转移,该项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五、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建议继续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大抽检覆盖率,实施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制度。还需要推广支持绿色渔药和禁用药物替代品研发,推进养殖全过程绿色投入。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六、支持渔业保险发展

  随着保险的快速发展及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发挥保险作为海洋渔业发展的“稳定器”和“减震器”作用,为养殖户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元素。建议逐步扩大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覆盖面,增加实施地区和保险新品种,提高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合理确定保费补贴规模和比例,确保补贴资金充足且及时拨付到位,调动养殖户及保险机构积极性。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七、推动产业链资源融合

  统筹科研、产业资源,系统推进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对现代化绿色渔业发展至关重要。建议确立市场端对绿色养殖生产的关键性牵引作用,着力打造生产、物流、加工、商贸、消费等环节衔接畅通的产业链,形成千亿级产业链和若干个百亿级产业集群。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及中国邮政集团广东省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要对渔业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构建渔业大数据平台,深化大数据在渔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要支持安全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示范单位创建,建立以电商、大型社区为依托的产销对接渠道。举办养殖企业与流通加工、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科技等方面企业的交流对接会。该工作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落实。

  通过以上“绿水模式”建议措施,广东省将进一步推动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为建设美丽广东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在驱动“蓝色引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同时,稳步推进广东海洋强省高水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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