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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5-07-0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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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

  一、事由

  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聚焦当前市场反应突出的问题,细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审查条例》),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系统、全面、详细的规定,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实施,也标志着各地过往通过“税收奖补”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方式不再适用,各地招商引资政策面临改革。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等。该意见是以“政府投资基金”为主要对象的第一部国家级重要文件,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角色作用更加显著。

  《审查条例》出台后,未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将更加强调保障企业参与竞争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我省仍需多维度优化招商引资,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建议

  (一)重视招引企业的长期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环境,开展飞地招商。在《审查条例》及《指导意见》的背景下,良好的创投环境将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吸引企业入驻。建议:一是优化基金发展环境,适当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突出正向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金投资,省政府统筹规划基金设立,因地制宜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避免无序化、同质化竞争,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加合理的融资渠道。二是逐步提升政府投资能力,我省可通过打造投资团队、设立母基金、母基金投资市场化资金的方式,在借力专业投资机构的同时提升自身投资能力,帮助招引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三是处理好基金投资可能发生的亏损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之间的关系,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四是推动飞地招商,该模式下招商工作能更好发挥当地及“飞地”在资金、技术、土地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提升当地招商竞争力,吸引企业落子。

  (二)重视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引导科技型企业落地我省。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潜力,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等。建议:一是充分利用好我省高校、科研机构资源,深化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引导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二是强化我省政策执行与细化,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引导科研人员于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

  (三)招引产业链龙头入驻,长期实现“以商招商”的良性循环。通过招引产业链龙头入驻,或通过我省已有本地产业龙头企业,带动当地产业生态发展,进一步吸引更多产业链上企业入驻,实现“以商招商”,是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产业高效集约发展的“正解”。建议:一是针对我省政府工作报告着重提出的低空经济、海洋产业、新材料、数字化、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具体产业链招商引资策略,打造产业龙头。二是通过龙头企业牵线、举办产业链招商活动、行业论坛等方式,批量对接行业上下游优质企业,招引产业链企业在我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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