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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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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楚平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4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亲自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定向导航,赋予广东“走在前列”新的使命任务,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为广东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劲动力。省委作出“1310”具体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以“再造一个新广东”的意志和干劲,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0个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6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本届履职良好开局。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体现新担当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中学、代表履职学、干部经常学的“四学”联动机制,召开30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75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举行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连续第6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持续推动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切实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牢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方法和法定职责,出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提升人大工作效能的意见,深入开展各类调研105次,形成56篇调研成果,提出一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硬招实招。坚持学习、对照、检视、整改一体推进,扎实完成6个方面18项问题整治整改。坚持大事要事敢担当善作为,紧跟省委工作重心,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从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高质量完成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10件立法项目,全力以赴落实省委交办的重要任务,及时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一揽子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办理政治要件87件,向省委请示报告78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多次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十多次得到省委肯定。

  二、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在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上实现新作为

  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法治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加快涉大湾区立法步伐,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立法创新成果。在去年初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基础上,接续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对南沙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容错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规则衔接、法律服务等作出规定,确保南沙建设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制定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对合作区的组织机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资源配置等进行规范,有力破解制约合作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国家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模式提供立法样本。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规则衔接联通。开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更好实现绿色化、低碳化发展。

  强化经济回升向好法治保障。聚焦落实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要求,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会议,强化人大对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等情况报告,加强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连续第6年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开展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三方专项绩效评价,推动国资国企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深化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及时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围绕集中债券资金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更好实现举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力、化债有序。

  强化制造业当家法治保障。制造业是广东厚实的家当,也是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围绕落实省委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的工作部署,打出一套立法监督组合拳。把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在制造业这个重点上,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法规,聚焦“五大提升行动”,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等作出全面规范。出台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审议科技创新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等,听取审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作,推动以数字、科技、人才赋能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强化“百千万工程”法治保障。坚决以头号力度推进头号工程,把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作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首个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审议专项报告,通过面对面问询,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在县域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齐心协力抓落实,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头号工程的良好局面。聚焦补齐区域协调发展短板,督办建设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推动广州海珠中大纺织服装商圈转型升级和产业有序转移,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集聚效益初步呈现。聚焦盘活资源深化改革,开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法治保障调研和云浮“政银企村”共建模式蹲点调研,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法律问题,提出加强法规和政策供给的意见建议。聚焦改善人居环境,在上位法空白的情况下制定农村供水条例,对建设职责、运行管护、水质保障等作出规范,保障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听取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一体推动做好农村“水”文章。聚焦城乡基层治理,检查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强化租赁房屋综合治理,促进城中村改造。

  强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法治保障。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绿美生态,将15件生态环保类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其中一类项目8件,力求通过本届努力,加快健全完备管用的生态法规体系。26年来首次全面修订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规定林长制考核内容、率先规定跨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率先规定林下种养相关制度、率先规定对生态环境脆弱公益林予以严格保护等,同时检查森林法和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全力助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城市绿化条例实施23年来首次修订,突出优化绿色空间格局、绿地保护、绿化激励等制度设计,有力提升城市绿化法治化水平。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率先将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写入地方性法规,明确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

  强化民生福祉法治保障。始终把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作为人大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家政服务条例,修改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改实施工会法办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开展就业促进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检查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修改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检查消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证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法定职责,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制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全面落实。扩大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一年来邀请65名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905人次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持续打造代表主题活动品牌,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全省13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中,有94%参加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近3万件,当月推动解决近2万件,形成代表建议6千多件。聚焦全省工作大局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2387人次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聚焦“提、办、督、激”全流程各环节精准发力,出台宣传评价激励的实施意见,细化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首次征集代表履职优秀案例,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构建“四个一”评价激励体系,有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更好发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坚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三结合”,创新开展联合督办、清单式督办等工作机制,重点督办“加快建设现代海洋牧场”等9项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5件议案、86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94.75%。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统筹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4期1061人次,实现新任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参加全国人大学习培训。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组建23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59个省人大代表小组,支持常态化开展履职活动。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更好履职。

  四、坚持人民至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上迈出新步伐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使命,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我们积极丰富实践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落实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作项目建议机制,紧扣社会关注、民生关切编制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组建广东人大智库,选聘新一届立法、财经、环保、监督司法、“三农”、社会建设等咨询专家179人。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行使监督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等制度,通过听证、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求每项法规、每次监督、每件决定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被新增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一点(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两办(福田区人大常委会、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合作共建模式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工作,指导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广东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印发指导意见,召开工作交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年通过各立法联系点收集群众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1900多条,近200条被采纳。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三化”建设,开展第六届县乡人大工作暨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创新案例征集工作,首次发起广东“群众最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网上投票,评出首批15个代表联络站示范站,有力激发全省代表联络站更好打造“民意窗”“连心桥”。加强34个省级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新增为基层联系点。率先推动县乡人大积极探索民生微实事立办制,解决了一批未列入预算安排但群众高度关切的民生“小事”。继续争取省财政支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分片召开座谈会,出台指导意见,细化花好钱、履好职的硬指标,推动乡镇人大履职水平全面提升。

  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广东人大故事。深化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扎实推进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研究,继续组织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年度课题优秀成果评选。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打造南方日报《人大视窗》、广东广播电视台《人大代表》等品牌栏目,推进“网微刊展”深度融合,全媒体展示广东人大工作成效,中央媒体及省主要媒体全年报道人大工作5000余篇。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全省外事工作,立足人大职能和专业领域,加强与国外有关地方立法机构的交流互鉴,开创地方人大对外交往“1+N”工作模式,创新打造“老外看人大”外宣品牌等,安排来访团组参观人大历程展,实地参访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近距离感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东的生动实践,有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外交部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在提升机关效能上开创新局面

  落实省委关于创先争优的部署要求,把提升机关效能作为建设“四个机关”的总抓手,作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招,按照“2023年效能起步、2024年优化提升、2025年巩固拓展”的思路,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凝心铸魂、助力高质量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创先争优“五大行动”,逐步形成以创新驱动效能提升的工作格局和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以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建设。牢记人大政治机关第一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指导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更好发挥作用,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持续落实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党组抓实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整改任务,推动人大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以机制创新促进履职增效。修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健全议事制度,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制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推进大湾区内地9市协同立法、建立立法发言人等举措,修改加强立法协调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专班“攻关立法”和“小切口”立法。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和设区的市立法座谈会,提升全省立法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在全国率先升级打造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3.0版,率先开展市县人大备案审查“七个一”和镇街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全覆盖。健全上下级人大、人大各委员会之间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在生态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打好监督“协同战”。探索建立人大作为评价主体、政府部门为被评价对象、委托第三方实施的国资管理监督评价机制。创新建立在粤投资兴业华侨华人座谈会机制。对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新制定修订31件、废止13件,建章立制取得实效。

  以争创一流提升工作水平。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推进提升机关效能重大任务,找准人大工作各个领域的“全国第一”,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创新活力。首次开展人大工作创新项目展示,突出亮点特色,打造工作品牌。着力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科学合理设置会议议题、议程和会期,改进报告、审议、列席等工作,优化服务保障,引导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注重加强履职学习,举办13期人大系统培训班,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工作能力本领,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以数字技术赋能人大工作。以“好用、实用、管用”为导向,围绕“144N”总体框架,建成“两中心一系统”的广东数字人大基础平台,涵盖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4大业务域13个信息系统,汇聚近500类4000万条数据,在推进应用创新上率先实现智慧立法应用与国家法律法规库对接,率先实现国资监督系统绩效评价功能,率先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场景,首创人大面向公众的“粤当家”小程序,四级人大全贯通、五级代表全覆盖、智慧履职全方位的数字人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数智支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人大的密切协作,离不开省政协委员、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离不开全省人民群众的信任参与。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时代新征程,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不断提高,新兴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联动监督等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有待深入推进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准依法履职之“稳”和提高工作实效之“进”,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打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

  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核心的力量、思想的伟力引领广东人大工作稳步向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优势功效,自觉地、具体地把“六个必须坚持”体现到人大履职全过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

  二、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发挥好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今年预安排审议省级法规22件。突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条例、粤港澳大湾区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等立法需求研究,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助推做实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突出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数据条例等,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突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谋划推进县域经济振兴等立法。持续助力广清产业有序转移园打造成为全省产业有序转移示范样板,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制定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时,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突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制定或修改林长制条例、河湖长制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等,助推创造物质更富足、精神更富有、环境更优美的高品质生活。突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制定或修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备案审查条例等,助力公共安全和治理现代化。突出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开展第三批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的审查指导,推动我省备案审查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着力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始终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今年预安排监督项目29个。检查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条例、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工作。围绕大湾区内外贸一体化、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发挥政府专项债效益支持“百千万工程”、环境保护、“双碳”目标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法院执行、海洋生态环保检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结合听取审议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产业科技创新”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百千万工程”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四、着力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推动重大部署安排落地落实

  今年拟作出关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决定,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协同发展,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听取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前的报告,推动以珠三角“无废试验区”为引领,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共同打造“无废省”。重点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按程序作出决定、提出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特点优势,更好地代表人民、更紧密地联系群众,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继续开展“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持续做好“两个联系”工作,扩大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指导各地建好更要用好代表联络站,使活动内容更加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更加便于代表发挥作用。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宣传评价激励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征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多措并举推动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探索建立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接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

  坚持把“四个机关”联系贯通起来,整体把握、一体建设。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增强政治敏锐性,贯彻重大部署、出台重要法规、开展重点工作都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保证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继续深入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坚持项目牵引,突出优化提升,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更多特色品牌,使广东人大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深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完善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需要的制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接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力争实现全省人大“全域覆盖,整体智治”目标。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广东人大履职实践。拓展深化人大对外交往,推动与外经工作紧密结合、与对外宣介深度融合。密切与市县镇人大的联系协同,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推动广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附  件: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完成主要工作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完成主要工作项目

  一、立法工作项目(共75件)

  (一)制定、修改的法规、决定项目(19件)

  1.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

  2.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

  3.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

  4.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

  5.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

  6.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

  7.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8.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

  9.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修改)

  10.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11.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1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13.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

  14.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

  15.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改)

  1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改)

  17.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18.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19.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的决定

  (二)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决定项目(56件)

  1.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2.广州市供用电条例

  3.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

  4.广州市快递条例

  5.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

  6.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

  7.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

  8.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9.广州市消防规定

  10.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

  1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

  12.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1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决定

  14.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

  15.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的决定

  16.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的决定

  17.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18.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

  19.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0.韶关市城市绿地管理保护条例

  21.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2.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

  2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24.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5.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26.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7.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28.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29.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30.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

  31.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32.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3.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34.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

  35.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6.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37.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8.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

  39.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40.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

  41.阳江市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

  42.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43.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

  44.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5.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46.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

  47.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

  48.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

  49.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50.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51.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52.云浮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53.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4.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56.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城镇规划条例》的决定

  二、监督工作项目(共29个)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

  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0.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6个)

  1.听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

  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6项)

  1.检查《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情况

  2.检查《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3.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4.检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6.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

  (四)专题调研(3项)

  1.围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2.围绕我省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3.围绕我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共1项)

  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四、代表工作项目(共16项)

  1.全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代表主题活动

  2.重点督办“关于多措并举强化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3.重点督办“关于建设省级产业转移主平台的建议”

  4.重点督办“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建议”

  5.重点督办“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加快建设现代海洋牧场的建议”

  6.重点督办“关于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特殊教育水平的建议”

  7.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农村农业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华侨民族宗教委分别归口重点督办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优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以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促进粤港澳三地青年交往交流交融”等4项17件代表建议

  8.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在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9.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选题,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10.围绕“强化科技创新的教育和人才支撑,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两个专题,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11.做好30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来粤开展“深化粤港合作、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专题调研的有关工作

  12.开展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创新案例征集工作

  13.开展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

  14.开展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15.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高质量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宣传评价激励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16.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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