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2月23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把准依法履职之“稳”和提高工作实效之“进”,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代表履职培训、机关干部业务培训重要内容,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优势功效,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5周年活动,总结、研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广东实践。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
二、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2.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尽责,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力以赴推进省委交办的重点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
三、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2024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2件,其中,继续审议4件,初次审议18件。突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突出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突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持续助力广清产业有序转移园打造成为全省产业有序转移示范样板,在制定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时,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突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制定或修改林长制条例、河湖长制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突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制定或修改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对纳入省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12个重要立法项目,要扎实细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确保省委的重要部署在地方立法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加强立法协调工作。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组织对省联系点开展指导检查,推动联系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调建设好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和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含福田区人大常委会、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继续召开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座谈会。
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5.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除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监督等6个法定项目,拟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并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4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动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开展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6.助推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听取审议我省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情况、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外贸一体化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
7.助推产业科技创新、制造业当家。扎实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工作。听取审议我省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产业科技创新”专题询问。开展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债务结构推动专项债资金支持重大决策重点领域情况专题调研。
8.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审议我省关于发挥专项债效益支持“百千万工程”情况的报告,开展我省推进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专题调研,检查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新型集体经济专题调研,推动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路径。
9.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听取审议2023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双碳”目标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我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10.助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审议我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医药法和省中医药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11.助推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
1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升级和使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五、依法做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工作
13.重点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按程序作出决定、提出意见。就关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作出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前的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
六、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14.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按照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的原则开展好“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精心组织代表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深化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三化”建设,打造一批更接地气、更具特色的代表联络站示范站,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与各工作领域基层联系点等共建共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静态基层单元,推动省人大代表全覆盖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就近就地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依法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民生实事动态落实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市县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积极探索实施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建立可操作可量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标体系,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
15.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丰富和拓展联系的内容和方式,确保联系的经常性、有效性。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统筹组织好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活动,落实完善代表参与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
16.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进一步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健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制度,总结完善“联合督办”“精准督办”“回头看督办”等方式,增强督办实效。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做实做好常委会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和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年终检查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推动承担单位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宣传评价激励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征集和四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17.强化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和管理监督。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更紧密地联系群众,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适时组织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运用好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支持选举单位对省人大代表履职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优化提升机关效能
18.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省人大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和党支部建设,严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党组织体系,全面提升人大机关党建质量。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持续落实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各项任务,推动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0.深入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结合2024年常委会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健全领导领衔推进机制,坚持项目牵引、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比学赶超,继续开展人大工作创新项目评选展示和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和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推动扬优势、补短板、激活力,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21.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制度执行,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涵养风清气正的人大政治生态。
22.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联动。做好委托市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工作。召开全省人大系统秘书长会议。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继续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创新案例征集,编印《县乡人大工作动态》,积极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切实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更好服务基层群众。
23.加强对外交往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优势,拓展深化人大对外交往,推动与外经工作紧密结合、与对外宣介深度融合。精心组织好人大常委会出访团组和接待国外团组等工作,创新人大对外交往“1+N”工作模式,通过直接对话、考察访问,安排来访团组参观人大历程展,实地参访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制作“老外看人大”短视频等,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广东人大故事,深入宣传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的生动实践。
24.加快“数字人大”建设。以“全域覆盖、整体智治”和“好用、实用、管用”为目标导向,继续巩固完善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启动实施二期项目,持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进一步升级基础平台支撑能力,扩大民主民意平台覆盖范围,优化拓展人大各领域业务应用,完善网络环境和硬件设施,健全标准规范和安全体系。按照“一体化部署、个性化创新”的原则,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机关和基层站点数字化建设,逐步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的人大数字化服务体系,以数字化赋能人大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新性。
25.提升人大新闻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精心组织全国人大会议广东代表团和省人大会议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常委会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的宣传报道,持续加强广东人大网、微信公众号、人大历程展等宣传阵地的内容建设,加快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统筹运用,拓展传播渠道,提升传播效能。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涉人大工作和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
26.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阐释,从理论上深入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为丰富和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提供支撑。组织省哲学社科规划2023年度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和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24年度课题研究,举办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换届大会和全省人大制度研究工作培训班,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