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立钢: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立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中央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我省召开了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都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我省的座谈会精神,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职能贯通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积极履职中落实改革任务。
一、深刻领会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们要充分认识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国资、债务监督职能有助于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是充分认识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高度融合统一。两者的共同落脚点是人民立场,共同着力点是广泛参与,共同立足点是全面覆盖。在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中保障人民看好“国家账本”、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利于推进我国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是充分认识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实施了5份关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的重要改革文件。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了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报告制度等措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是充分认识人大高质量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重要途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离不开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职能的有效行使。事前在确定监督项目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事中在监督工作方式上,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以及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作为反映民意直通车的作用,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事后在监督工作成效上,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尺。在依法有效监督下,我省预算草案及其报告连续6年获省人大代表高票通过,率先在全国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推动国有资产家底更加明晰,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对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决定》第八部分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第五部分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第二部分就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要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把握改革部署对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具体来说,一是在总体部署中准确把握相关改革举措,有些任务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直接承担的,有些任务需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予以推动保障。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进一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和保障。四是落实好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要求,提出强化监督的具体措施,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三、蹄疾步稳推动新时代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我省的座谈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促发展之中,按照改革任务分工安排,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一)紧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拓展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部署,推动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举措。建立健全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的审查监督机制,督促将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意图落细落实到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推动政府收入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出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使财力流向真正有需求的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公共服务预算绩效监督,推动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推动健全完善事前绩效评审“第一关口”,在财政紧平衡状态下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推动我省预决算公开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推进健全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四是增强市县财力保障,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省政府因时因势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着力解决“上级点菜、下级买单”问题,更好激发市县内生动力。五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跟进税收制度改革进程,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地方立法,推动健全有利于我省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用好中央下放的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积极开展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立法。
(二)贯彻《决定》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助力
一是实现深化人大国资监督工作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相结合。始终围绕改革决策部署,强化人大监督重点,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化拓展,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我省国企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实现深化人大国资监督工作与推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相结合。推动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注入资本金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省属国企和国有金融机构布局结构、经营情况以及收益上缴情况的监督,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三是实现深化人大国资监督工作与推动各类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持续提升相结合。在我省人大率先建立“1+4+N”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决定》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权重设置,率先探索增加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方面的指标设置,推动我省国资管理监督科学化、系统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紧扣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新要求,研究我省贯彻落实长效机制。二是健全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服务工作,认真开展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持续推动政府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三是巩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成果。立足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分析研判,坚决遏制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化。四是开展对专项债务项目穿透式监督工作。跟踪指导广州市增城区、湛江市廉江市开展专项债务项目穿透式监督试点,将人大监督嵌入对专项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之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省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和常委会党组的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机制,配合推进落实新的改革任务,为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本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