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 强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法治保障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
强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法治保障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 任小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而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指明了未来几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立足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坚决抓好落实,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一、思想引领,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相结合,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多次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省干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等有关会议精神,引导支部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围绕怎么学、怎么干、怎么落实落细全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聚焦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制定《环境资源委党支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科学安排进度时序,建立清单闭环抓落实的保障机制,确保把“钉子钉牢”。
二、改革发力,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新征程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变化,良好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AQI 达标率 94.8%,PM2.5浓度为21 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分别排名全国第二和第四。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2.3%,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 64.7%,36 个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全省森林覆盖率达 53.03%,红树林面积达 1.06 万公顷,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1361 个,建成国际、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 36 处,均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以改革为动力,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立法工作,协助常委会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基本形成我省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紧扣省委工作部署和改革任务,加强对我省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的监督,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城乡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海洋环境等专项法规,以及综合性的环保法和省环保条例执法检查,连续8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先后在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8条河流中建立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监督机制,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关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连续三年开展有关“双碳”领域的专题调研和听审专项工作报告,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连续三年开展“全省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评选,成为广东人大监督的亮点品牌。聚焦环境保护堵点卡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专题报告或工作简报方式,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领导批示53次。
三、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抓改革、谋创新、促发展的思想认识与政治自觉,积极推动人大环资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依法履职,推动或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同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立法监督,为深入推进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一是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加强河湖长制、林长制、森林乡村、全民义务植树等方面的立法,加快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岭南国家公园等方面立法进程,探索对中华白海豚、红树林等生态系统和我省标志性生物保护方面省级立法或地市协同立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前的报告,推动以珠三角“无废试验区”为引领,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共同打造“无废省”。适时对《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现新跃升。二是聚焦高品质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等制度落实的监督,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健全流域生态治理法规体系,推动茅洲河、练江、前山河等重点流域相关市协同立法,强化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治和水岸共治,推动重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改革。健全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开展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立法,大力推进海洋管理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海洋资源开发保护能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及各级政府严格依法履职,依法保护和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小问题”当作关注的“大事情”,围绕群众“身边事”持续开展黑臭水体、噪声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让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惠及万千百姓。三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适时制定《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修改《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双碳”目标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情况的报告,推动我省加快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适时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持续监督我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持续关注我省碳标准计量认证体系、碳市场、碳考核评价机制、碳汇能力等方面建设优化情况,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