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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顾】从“听部门说”到“听群众说” 广东人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时间:2018-01-2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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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接近尾声,笔者梳理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工作发现,广东人大再一次引领风气之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本届常委会履职伊始便一以贯之地推进,让立法这个原本看似枯燥的案头工作焕发出了新的更大生机。

  立法理念“迭代升级”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以往,立法的作用更多的是“保驾护航”。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成为立法工作的新理念和新要求。纲举则目张!广东人大立法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在立法理念上“迭代升级”并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有力推动改革决策的实施以及经济创新力竞争力的提高。

  “自贸区条例的制定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如章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自贸区最大的任务是在区域内探索国家经济运行和行政管理的新机制,而不是开辟更多的政策洼地,起草和审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时必须要充分体现这种理念的转变,要能真正引领和推动自贸区内经济和行政体制机制的探索和改革。因此,制定我省自贸区条例时更加注重加强粤港澳深度合作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截至2018年1月18日,76件地方性法规案和决定案已经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无一不秉承了这一原则。为适应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推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案审议程序的决定》,对本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

  例如,审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四个决定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不适应深化改革要求的法规,共打包修改37件、废止9件。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时,注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创新动力,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等。

  “听部门说”到“听群众说”

  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立法质量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出台了立法工作“五项规定”,进一步推进立法公开,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咨询、立法评估机制,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从制度层面确保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增加了群众话语权,让立法过程从过去的“听部门说为主”转变为现在的“听群众说为主”,也从根本上有效地防止了“部门利益法制化”。

  李如章介绍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专业性较强的法规项目委托起草制度,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案39件,在每个法规草案的审议过程中都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论证、听证;每个法规案提请表决前,都邀请部分未参加法规案起草、修改等前期工作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对法规案出台的时机、立法的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完善法规重要条款单项表决制度,着力解决好关键条款分歧问题,使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实现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还值得一提的是,为增加了群众在立法中的话语权,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完善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推动立法信息全过程公开,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听取意见建议,此外,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省各市确定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42个联络单位。

  对此,李如章如数家珍:“审议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时,与广东电视台合作举办电梯安全首负责任问题讨论会,并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开展‘是否设置电梯安全首负责任’投票活动,仅4天就有近1000万人次参与;审议《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时,召开了13次立法专题座谈会,逐条逐款听取人大代表、有关部门、企业代表组织、企业、工会、职工代表等445人次的意见,努力寻找和反复研究论证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最大公约数......”

   地毯式调研回答“立什么法”

  “回头看”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在立法的全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不仅很好地回答了“如何立法”的问题,在“立什么法”和“立法后怎么办”这两个重要方面上也交出了很好的答卷。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注重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和群众获取更多的第一手材料和“解剖麻雀”的典型样本。

  2013年上半年,开展了广东人大史上最大规模的地毯式立法调研,组成五个调研组分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44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240名各级人大代表和29名专家学者参与调研活动,收到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保和民主政治等各个领域和不同层面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137条。其中,经调研发现的信访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农民关心的集体资产、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等问题所涉及的法规修改等都纳入了本届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此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对法规进行“回头看”,分析法规实施过程中显露出来的法规缺陷、法规配套制度建设以及执法方面的问题,并为法规修改完善和改进执法活动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共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9件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重点分析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法规的进一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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