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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顾】广东人大建章立制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履职越来越有“底气”

时间:2018-01-2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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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五年来,广东人大积极探索,建立了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约见制度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正是有了制度的保障,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的履职途径,也让人大代表履职越来越有“底气”。

  代表约见

  六问厅官成佳话 

  2014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明确省人大代表可以根据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人民群众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要求。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以解决全省村(居)民生活用水难、普通公路养护、风力发电、办好学前教育、规范罪犯保外就医、治理电信诈骗、加快养老体系建设等社会热点难点,以及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的问题为选题,组织了17场约见活动,参加约见的省人大代表共128人次。

  来自基层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陆翠芬正是约见制度的“受益者”。2015年1月,陆翠芬等省人大代表就关于农村村居饮用水存在问题的有关建议,约见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众多“厅官”,她连珠炮弹似地追问了6个问题,人大代表“六问”厅官也成就了一段佳话。

  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的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制度,让一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将建议直接摆上政府厅官桌面,并与之对话,甚至能对其“红脸”。“一系列代表约见活动,加强了人大监督,彰显了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副主任李茂停说。

  “双联系”制度

  促代表建议出“实效”

  2014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2017年在总结前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对“双联系”的联系内容、联系方式、服务保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要求,每一位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直接联系5名省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约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和渠道直接与代表联系,同时,直接联系的代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约见等方式,直接向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反映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

  在密切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意见》要求人大代表应该主动沉下身子听取群众意见,鼓励代表到原选举单位或者工作生活所在地设立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室),参加联系群众的活动。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代表联络站(工作室)进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工作,推动各市人大在镇、街组建了4395个代表联络站(室),做到代表联系选民有场所,人民群众反映情况有着落。

  对此,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刘涛感受很深。2014年,他就推动解决我省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向负责联系他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提出想法。省人大常委会随即安排他和其他几位代表一起开展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建议。2015年初,这个建议即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进行督办,最终建议得到了落实,解决了我省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建议议案多关注民生

  办理结果公开率近五成

  在制度的有力保障下,本届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也发生了“质变”。李茂停表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议案29件、建议4170件,其中大会建议4023件,闭会建议147件。本届人大代表关注民生问题比较多,建议议案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乡村振兴以及生态环境等领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从2017年起,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应全文公开。李茂停说,在去年的建议办理结果中,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在经代表同意后,已经全部公开,去年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率达到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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