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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顾】广东人大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出庭应诉增幅超50%

时间:2018-01-2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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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过去五年,广东人大重点监督并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工作,特别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取得了较大突破,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行政机关的出庭应诉作出规范,破解“告官不见官”的难题。自新法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介绍,新行诉法实施一年,我省各级法院便新收一审行政案件 15462 件,同比增长 11.42%;二审行政案件 6002 件,同比增长 0.91%。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立案周期大幅度缩减,当场立案率达到 66.3%,比新法实施前一年上升 16.4%。

  新行诉法实施一年,在全省法院审办的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达234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7.97%;而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意识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为 1235 件,增幅超过 50%。省环保厅、江门市、 雷州市、化州市、禅城区等一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相继出庭应诉,社会反响良好。

  据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梁少芬介绍,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明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作为检查重点。同年11月,省政府出台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推动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逐渐成为常态。此外,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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