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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顾】省人大常委会搭建县乡人大“四梁八柱” 推动基层人大“强筋壮骨”

时间:2018-01-2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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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力推动了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出台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条措施,为县乡人大搭建起“四梁八柱”。目前,我省基层人大正逐渐“强筋壮骨”,并开始迸发出基层人大前所未有的能量。

  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原存薄弱环节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目前县乡人大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工作开展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也为此在全省范围内作了调研和摸查。县乡人大负责同志都普遍谈及了基层人大的“尴尬境地”:乡镇层面,很多乡镇人大只配了一位专职主席,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一到人大闭会,乡镇人大主席就成了“光杆司令”。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余立钢表示,从去年上半年调研的情况看,全省1144个乡镇,只有29个乡镇设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大办公室,仅占2%,其余绝大多数都是与党政办合署办公,有的甚至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配备必需的工作设备,甚至还有29个乡镇连人大办的牌子都没有。

  在县级人大层面,人员配置是突出的“短板”,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存在着“一人委”、“老龄委”问题,即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只有1-2名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开展工作。余立钢表示,全省121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数不足10人的有15个县区,15人以下的有50个左右,全省只有29个县级人大设立了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作用的发挥。

  此外,镇人大监督难以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反映,目前,镇人大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上无章可循,缺乏严格的、规范的操作程序,对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政府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有效的刚性监督机制,影响了人大的监督效能。

  “十项举措”对症下药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底,省委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对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去年7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从组织建设和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条措施。

  “十项举措”的出台可以说是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我省县乡人大存在的问题的症结而下的一剂“猛药”,最为人称道的是,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并不停留在大而全的方向性的部署上,而通过全省情况的调研,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实打实地将工作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之中,工作的推进也因此具备了很强的操作性。

  具体到什么程度呢?针对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薄弱的问题,“十项举措”对县级人大组织建设提出“1+5”以上机构设置、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6人和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等3个要求,提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方面,提出要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工作设备,明确了乡镇人大会议每年要举行两次,时间不少于1天;还明确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必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等。

  除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十项举措”还对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要行使好县乡人大的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据介绍,经过半年多努力,目前全省乡镇人大已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0%以上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全部列入预算。全省457个街道全部建立人大工委,并基本配备专职工委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一些县级人大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余立钢透露,在文件印发前,我省有45个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在15人以下,明显低于全国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平均水平。目前全省121个县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粤东西北地区997位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也全部享受同级正职岗位补贴,这意味着全省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均已享受与同级党政正职相同的薪资待遇。在完善机构编制设置的同时,县乡人大的各项工作也更加规范。据介绍,我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已全部完成电子表决系统建设,90%以上乡镇人大在去年首次召开年中人大会议。

  开展县乡人大示范点建设及监督检查

  工作推进过程没有任何的“花拳绣腿”,讲究的只有是否“实用”。8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在广州先后召开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调研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正是“面对面”,让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能直接听取基层人大的诉求,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同时也让基层人大的同志更直观地理解中央、省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对上下联动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大有裨益。

  另一项很实用的做法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两期的全省县乡人大负责同志专题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分两期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市区,1144个乡镇的人大负责同志全部轮训一遍。此举除了推动县乡两级尽快落实“十项举措”之外,也是为了帮助县乡人大负责同志能尽快准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掌握人大各项工作制度和熟悉基本法律内容,进一步发挥县乡人大的作用。

  为了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十项举措”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确定6个县(市、区)为省联系的创建县级人大示范点单位,9个镇为省联系的创建乡镇人大示范点单位,推动示范点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更好地监督县乡人大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一月两报”制度,定期跟踪各地落实各项主要指标的情况。去年底,还会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各地落实中央、省委文件以及《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情况。

  基层人大履职热情被激发

  在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下,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乡人大工作“十项举措”在县乡人大得到了迅速的响应和落实。在组织建设的不断完备和经费保障的有力支撑下,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也迸发出了强大的能量,积极探索创新基层人大履职方式,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激发。

  例如,部分乡镇目前正在探索开展“三议两评”跟踪监督工作。据介绍,惠东县黄埠镇人大“三议两评”跟踪监督工作将拟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归类分解给各代表专业小组,由代表专业小组分别在镇年初、年中的2次人大会议前,通过采取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召开“代表议事会”进行讨论、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对政府相关工作实行每年三次议事两次测评的全程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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