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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为乡村法律顾问发声:发放补贴“一刀切”挫伤工作积极性

时间:2018-01-27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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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 (记者林洪演 通讯员任宣)近年,广东在全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经实现了全省的全覆盖。27日,省人大代表、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在代表集体采访会上为广大乡村法律顾问发声,“发放补贴‘一刀切’的做法挫伤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希望能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地补贴政策。”

  

  省人大代表、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为广大乡村法律顾问发声 黎进摄

  刘涛认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悉,作为一名有着律师身份的代表,刘涛非常关注这方面的工作,对于乡村法律顾问的难处,他可谓知之甚深。

  刘涛指出,对于乡村法律顾问需求量最大的是粤东西北地区,而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法律顾问补贴,按照现行的财政负担比例,省级负责50%,县级财政负担剩下的50%的大部分。由于欠发达地区县级财政本身就很不宽裕,有时会造成补贴 “欠付、晚付、缓付”等情况。更加不科学的是法律顾问补贴的“一刀切”政策。“比如有的律师要跑一、两百公里到村里面去提供法律服务,有的律师走10分钟就可以,有的村法律事务很多,有的村法律事务很少,但是补贴都一样,都是每年一个村一万元,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律师投身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刘涛说道。

  此外,刘涛还认为,现在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效和精准度有待提升,“经常发生律师作为乡村的法律顾问,跑了一百多公里、几十公里,到了村子里,发现没人有需要,没人来找他,只能签个到就回去。其实这不仅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而且对这个制度的设计来说,本身的初衷也是完全没有达到。”

  对此,刘涛建议,省财政将欠发达地区乡村法律顾问的补贴全部负担起来,减轻欠发达地区县级财政的压力;改变发放补贴“一刀切”的做法,考虑路途远近、工作量大小及效果好坏,对法律顾问补贴实行动态调整,多劳多得,进一步激发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刘涛还建议,在乡镇政府增设一个乡村法律顾问助理岗位,或者采取聘用政府雇员、购买服务等方式,收集、梳理每一个乡村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需求有效对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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