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汕头市传统古村落保育活化力度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并明确指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潮汕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存续了许多古村落,虽历经沧桑之变,但仍古迹众多、风韵犹存,现今仍保留了宋、明、清和民国时期的“潮式”建筑风格,呈现出独特的中华民族建筑风貌。这是我们必须加强保护利用和传承的灿烂文化遗产。同样拥有众多古村落的苏州市,早在2005年便已颁发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用立法的形式保护其历史文化遗产。广西省也于2015年制定并实施《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和184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通过中央补助资金2.67亿元、自治区筹措补助资金1.78亿元,支持89个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通过创新机制,加强保护,成功探索了“腾屋新建”,依托旅游带动保护发展等模式。作为广东省副中心城市的汕头,传统古村落的保育活化,更是刻不容缓。
民间学者对于保育活化汕头传统古村落的呼声早已有之,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对汕头的古村落做了大量的摸查工作,先后评选出15个市级传统古村落,并成功申报2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传统古村落,随着对这些村落的保育活化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村落自身的经济也得到了改善,村容村貌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成就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卓著成效。
然而,在保育活动汕头市古村落的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历史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大部分已经无人居住,甚至有很多已经成为危房,修缮的建筑多,范围大,修缮复原难度大。以致很多村镇以拆代修,以新换旧,使得许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遭到不可挽回的损毁。
2.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新建往往比修缮来得更便捷,也更经济,在当前市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修缮工作变得极为困难,财力的缺乏不仅使修缮建筑过程中难以维持所需的人才,更缺乏修缮所需的材料。
3.古村落的修缮、保育和活化,更多的是集中在潮阳、潮南等人口较多,财政收入较少的地区。
建议:保育和活化汕头古村落,不仅是一件利在当代的工程,更是一件功在千秋的事业。这些村落,是我们未来更深入研究和探讨潮汕历史文化的实物载体,更是潮汕历史沧海桑田的见证。更需要省政府给予更多的资金保障,加大对汕头乃至整个潮汕传统古村落保育活化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