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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地级城市充电桩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建议

时间:2018-01-26 来源: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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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的使用己非常普及,汽车废气造成的环境污染己成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很大程度地危害人类的健康,特别是我省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以及产业又在不断地向地方上转移,环境污染的问题己越来越突出,希望政府能够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普及,特别是要加快扩大至地级城市充电桩的建设,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

  今年召开的十九大上也已经非常重视环保方面的问题,整治环境与城市空气污染已是非常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普及,特别是要加快扩大至地级城市充电桩的建设。

  根据国家政策,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单车补贴额的50%;而到2020年,个人购纯电动车补贴将完全取消。按照这一政策,各城市调整了对新能源整车的补贴额度,与之相对应的是,各大城市开始积极发展充电桩,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奖励政策。

  具体来看,全国城市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大致可分为四类:

  一是按照投资总额或者投资额进行补贴,即按照投资总额或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投资主体进行补贴的一种补贴方式,比如北京、唐山、贵阳、厦门等地;二是按照定额补贴,即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根据种类的不同给予不同额度的直接补贴,比如山西晋城;三是按照功率补贴,即按照所建设充电桩功率大小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额的方式,比如深圳、南京;四是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比如上海模式。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充电桩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汇总,2016年全国共有67个省市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规划或补贴,32省市明确充电设施补贴标准;2017年上半年,上海、广州、天津、杭州、成都、海南、福建等25个省市出台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西安、杭州、成都、武汉等13个省市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

  在所有省市的充电补贴中,上海市充电补贴手段最全,上海不仅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备和运营度电进行补贴,而且对无线充电等新技术的设备投资也进行补贴,还对充换电企业在沪建设的企业平台,市级平台设备投资及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对市级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按照上海市政府于2016年发布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显示,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在建设环节中,对设备给予30%补贴,并设立上限。其中,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6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300元。

  而在运营环节,公交、环卫等行业充换电设施按0.1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2000千瓦时;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按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1000千瓦时。据了解,该办法自2016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现在,我省地级城市的充电桩建设还基本没有开展起来,建议省政府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出台一个"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决定"文件,并要求大中城市和地级市同步推进,政府对充电设施给予35-50%的补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购物中心、超市商场、各类场馆、旅游景区、各停车场建立充电桩,政府同样给予相应的补贴。以此,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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