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产保供、推动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奋力开创人大“三农”工作新局面
2021年,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完成了立法工作两项、监督工作五项、重点督办建议两项,继续推进全省做好稳产保供、农业农村稳定发展,推动解决一批农村群众集中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奋力开创人大“三农”工作新局面。
着力推进农业农村重要领域立法
随着“三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法治建设的需求更加迫切。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6月1日起施行,这对地方“三农”立法提出了新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将《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新制定项目列入了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起草,要求在11月前提请审议。一系列深入基层农村的调研工作也紧密锣鼓地开展起来。11月中旬,条例草案正式提请审议,其中对推动涉农产业兴旺、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留得下”的乡村振兴队伍等重要内容作了规定。省人大农村农业委二级巡视员张伟坚介绍,农村农业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审议,充分肯定制定该条例的必要性、草案内容和合法性和可行性,并就适用范围、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农房管控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张伟坚表示,目前初次审议已经完成,将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争取早日通过、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去年根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和我省实际,针对非洲猪瘟、人畜共患传染病等突出问题,修订了《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于12月1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紧扣“三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监督工作
2021年,农村农业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稳定提高粮食生产生活能力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
此外,还跟进督办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包括重点推动我省全面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对转型转产困难养殖户的精准帮扶,加快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出台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制度措施,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在推进我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方面,持续推动省政府完善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机制,推进生猪产业总体规划、区域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等,确保猪肉等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
突出代表主题地位,积极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将代表建议督办落实到位,才能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去年,由黄辉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处理设施的建议”是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目前已取得良好实效。张伟坚介绍,农村农业委及早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密切联系省水利厅掌握办理进度,先后赴部分地级以上市深入调研。5月,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提前至2021年底完成,并出台《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
据水利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25日,全省农村集中供水覆盖人口累计新增510.2万人,占年初未实现集中供水525.3万人的97.1%;6个地市(梅州市、河源市、惠州市、江门市、潮州市、揭阳市)已完成全覆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