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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东莞落地生根蓬勃发展

时间:2024-12-03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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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东莞落地生根蓬勃发展

七十年砥砺奋进 四十五载春华秋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今年,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广东省召开座谈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同年6月,东莞县依法举行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东莞的实践拉开序幕。

  1980年6月下旬,东莞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翻开了人大工作崭新篇章。1985年,东莞撤县建市。1988年,东莞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县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变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

东莞70年1.jpg 2024年1月31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召开。

  斗转星移,弹指一挥,至今东莞市(县)人大常委会已历经45年,昔日的农业小城发展成为国际制造业名城,是“GDP过万亿、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

  45年来,东莞市(县)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东莞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探索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了人大工作的“东莞特色”,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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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心城区。

  为民履职

  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东莞市(县)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把发挥代表作用、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作为加强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东莞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人大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早在1980年,东莞就着手组织和建立人大代表小组,常态化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有力支撑东莞代表工作的高效开展。

  代表联络站是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2014年,东莞设立7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发展至今全市已设立635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实现全市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如今,近3000名四级人大代表全部驻站,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

  不仅如此,2018年,东莞还率先探索人大代表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两个公开”,在村(社区)形成了“有事找代表”的氛围,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让基层人大“毛细血管”充满生机活力。

  2022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以“三化六好”为目标,全面启动全市范围内人大代表联络站改造升级,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从“数量建站”转向“质量兴站”。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强平台、创新载体、保障服务,全市现已建成16个“六好”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示范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实现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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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日,东城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六好”示范点揭牌。

  其中,东城街道人大在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构建“1+24”新格局,将人大“触角”直抵最基层,不断丰富和完善民主民意表达渠道,东城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成功入选首批广东省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站。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2018年以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精心组织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集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人大工作特色品牌。

  今年以来,东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主题活动,打响“奋进‘百千万’ 代表在行动”人大工作品牌,依托联络站开展线下线上活动,共接待选民群众9040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76件,跟踪解决问题2773件,有效推动解决一批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市、镇两级人大的有力支持下,一件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代表建议,成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硬招。

  依法监督

  “敢为善为”解民忧

  监督工作是常委会长期以来工作的“重头戏”。东莞是改革开放前沿阵地,40多年来,东莞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东莞的特点,发扬敢为人先、积极进取的精神,在“敢于”与“善于”监督的结合上做了有益探索。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东莞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东莞市委的战略构想,审时度势,制定《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以《刑事诉讼法》等为重点的44项执法检查,着力督办有关东引运河治理、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重大议案,并在全省率先开展评议活动,拓宽监督工作新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四个全面”的时代旋律中,东莞人大监督工作迎来全新发展时期。

  2017年初,针对东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制定三年监督计划,每年开展“回头看”,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近年来,将水污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等,列为监督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问题解决落实。

  2018年,东莞人大工作探索实现了“15个首次”。其中,在多项监督工作上取得有益的探索,包括首次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东莞市人大监督,首次开展市人大对市属园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试点,首次成立教科工委咨询专家委员会,首次开展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首次邀请华侨列席东莞市人代会等。

  监督形式小改进,监督实效大提升。2022年以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首次建立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机制、首次查看法庭庭审录像、首次旁听检察听证。

  “三个首次”的有益探索,丰富了代表履职载体,增强了监督实效,推动基层司法监督下沉落地,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方式之一。2019年,聚焦东莞的交通拥堵治理,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专题询问会。此后连续三年,东莞市镇两级人大聚焦交通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东莞交通出行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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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百千万工程”专题询问会举行。

  近年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还聚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数字经济、“百千万工程”等开展专题询问。通过问答双方的良性互动,形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合力。

  针对东莞各镇国有资产规模庞大,但存在底数不清、管理职能分散等问题,在建立东莞市政府向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将该制度向镇一级拓展延伸。

  值得一提的是,长安镇人大发挥监督优势,2022年以来,积极探索预算审查“全过程”监督机制,通过“事前预审、事中监督、事后问效”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深度参与预算编审、预算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等环节。前不久,该项目被评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12个创新案例项目之一。

  良法善治

  护航东莞高质量发展

  良法,善治之前提。立法,作为法治源头,正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风向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15年5月28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东莞市成为省内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从此,东莞正式拉开地方立法工作序幕。

  近10年来,东莞立法工作“硕果累累”: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修改地方性法规3部,立法数量和立法质量均居全省前列;32个镇(街道)和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挂牌履职,探索和开创了地方立法工作的东莞经验。

  数字背后,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2016年3月31日,《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东莞市首部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

  2018年7月1日,《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纳入法治轨道,这是东莞首部实体法规。

  2018年9月底,《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这是全省拥有立法权的城市中,第一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生态条例“三年磨一剑”,对东莞引导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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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金色水乡稻田公园。

  作为东莞出台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了出租屋管理制度体系,有效提升了出租屋管理水平。

  多年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遵循“小切口”“大纵深”的立法路径,牢牢抓住立法主导权,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深挖掘、广纳言,使得法规立项体现地方特色和需求,让立法人问题找得准,定位站得高,所立法规对解决问题就更彻底更有效。

  2023年4月1日,全国首创的地方性法规——《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开启了国内对零散工业废水规范管理的先河。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帮助12000余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成为东莞立法破解环境治理难点痛点、提振市场信心的生动实践。

  深入一小步,民主一大步。2016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2022年对其进行修订,通过“开门立法”和“点面结合”方式,在全市设立了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31个联络单位,切实做到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

  如今,65个各具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遍布东莞各镇街,包含村(居)委会、学校、律师事务所,也包括各类企业,如国企、民企、外企及上市公司等,连点成线、拓线成面,让百姓关切,真正成为立法考量。

  依法行权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纵览东莞市(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人大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历届市(县)委关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改进工作、加强监督、助推发展。

  无论是撤区建镇、城市中心区规划,还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向农村工业化进军”、20世纪90年代初的“科技兴市”、21世纪初的“五年见新城”等各个时期市委确立的战略部署,东莞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做到围绕中心更紧密,服务大局更有效。

  1985年11月29日,东莞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的决定”。1991年11月23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东莞市城市中心区规划》,拉开了东莞城市建设新格局。

  1994年,东莞市委放眼世界,确立“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战略。东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从政治上确保这一战略的有效实施,讨论和决定一系列重大事项,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东莞市十一届人大期间,东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实施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与2010年规划纲要、实施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等作出37项决议决定,听取了33项工作汇报。

  东莞市十二届人大期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在2001年1月12日、2002年11月18日,分别审议通过《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15年》《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为东莞擘画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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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东莞迈入“双万”城市、超大城市行列。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东莞滨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东莞市工业保护线专项规划》《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为东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推进制造业当家勾勒蓝图,提供用地保障。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

  2019年6月27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该意见是东莞市首个关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也是全省首个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一揽子”授权的综合性、规范化文件,在全国各地也走在前列。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起在镇级层面“试水”的创新工作。“东莞实践”获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广经验。

  2022年1月13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415名东莞市人大代表通过投票,成功选出了当年东莞市的民生实事项目。这是东莞市人大代表首次以票决的方式决定民生实事项目,标志着票决制在东莞市、镇实现了全覆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新的奋斗征程上,东莞市镇两级人大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融入履职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作出东莞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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