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团分组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李玉妹参加审议
广东人大网讯(任宣)3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在审议时表示,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草案,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我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李玉妹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和修改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一系列重要论断,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玉妹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法治有没有权威,首先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宪法受到漠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工作,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注重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础工程,使大中小学生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信,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宣讲者、实践者、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