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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稼立: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时间:2018-03-10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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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记者林洪演)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审议时“点赞”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广东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和指导,并建议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龚稼立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指导思想明确,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清醒深刻,落实中央部署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直面问题、认真负责,反映了“两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新成效。

  龚稼立还“点赞”最高人民法院对广东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和指导。他说,五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在全国首批启动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3家自贸(片)区法院;将广州、深圳列入全国首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在中山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在东莞开展人民法庭建设改革试点,并设立深圳金融法庭,探索金融领域新类型案件审理经验。

  龚稼立建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特别是重视提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解决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跨境商事纠纷机制体系,加强指导广东在广州、深圳、珠海自贸区法院基础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商事等仲裁机构衔接,更有效解决跨粤港澳投资纠纷,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此外,龚稼立还建议,要推动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广东的广州、深圳都是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涉互联网企业集中,涉互联网案件较多,并都具备较大人力和技术优势,希望能够一并列入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为全国法院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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