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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8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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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6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锚定“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以扎实开展“2+3”专项为抓手,着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12207件,同比下降0.9%。

  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高水平安全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决惩治各种犯罪,努力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444人、提起公诉168582人。

  全力守护国家政治安全。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斗争,严惩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513人。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强化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涉政治安全、涉敏感对象犯罪等六类案件的审核把关。与省司法厅、省安全厅联合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海岛行”,筑牢海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5035人。从严从重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依法办理珠海驾车冲撞行人等重大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涉网络等黑恶犯罪,起诉1262人,彰显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

  努力促推检察监督融入社会治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8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2%。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8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起诉2338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深化醉驾治理、盗窃治理,探索梯次递进的行刑衔接方式,协同各方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我省醉驾犯罪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近两年连年下降。纵深打击惯犯和团伙作案,起诉盗窃犯罪21456人,同比上升12.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93份,推动行业监管深层次、根源性问题的解决。

  着力筑牢经济安全屏障。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054人。落实新修订《反洗钱法》,会同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展专项督导,起诉洗钱犯罪414人,同比上升66.9%。与广东金融监管局联签合作备忘录,建立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参与“联合利剑”专项行动,起诉涉税犯罪806人,同比上升33%,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服务高质量全面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中央宏观政策积极履职,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着力点,进一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

  助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5613人,同比上升30%,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惩治民营企业腐败犯罪,起诉1869人,同比上升54.6%。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起诉相关犯罪129人,同比上升79.2%。深化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建立涉企经济类案件罪与非罪甄别机制,研究制定涉企合同诈骗等案件入罪负面清单,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加大对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问题的监督力度,向最高检报送相关线索30条。支持各市检察院在市委领导下,设立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及时回应企业法治需求。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认真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制定工作指引,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为科技人员“松绑”,激发创造创新活力。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24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7件,维护良好创新生态。“广东检察机关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激励企业创新”经验做法入选广东知识产权年度十大事件。

  助力美丽广东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038人。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65件,督促修复水域2433亩,清理固体废物9.5万吨。认真贯彻《生物安全法》,办理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联合省法院等8家单位率先在省级层面确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管理人制度,推动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24个,补植复绿10万余棵。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建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与省河长办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起粤闽桂琼4省20市共建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相关经验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展示。以实际行动守护广东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助力反腐败工作。加强配合与制约,与省监委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立功线索核查处理等工作。对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提起公诉2031人,同比上升47.9%。坚持有逃必追、有贪必肃,全力协同追逃追赃,办理相关案件23件,依法对全国第一起监委提请核准追诉的屈健玲贪污案进行公诉,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余美元。严格依法稳慎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9人。

  助力高水平开放。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1590件、涉港澳刑事案件699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和跨省域检察协作,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创建活动,粤桂琼三地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反走私联席会议机制,更好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深圳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打造涉外法治研究和特色教学基地。注重对广东在海外的华人华侨法治宣传,讲好广东检察故事。

  三、维护公平正义,坚持高质效监督办案

  检察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我们坚持天理国法人情良知相统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追加逮捕1308人、追加起诉64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不诉,严守不纵不枉底线。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立案、侦查活动、审判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745件,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51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5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423件。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科技”,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74人,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237人。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建区域协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监督,确保“出得去”“回得来”“矫得好”,彰显法治正义和司法温度。

  深化民事检察监督。会同省法院规范落实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加强全流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37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653件,对430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深化专项监督,依法纠正152件,起诉相关犯罪33件。一对父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代理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住院记录等手段,捏造损害事实,骗取判决支持保险赔偿金255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让打“假官司”的人吃上“真官司”,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社会诚实信用。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568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办案始终,加强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有机衔接,化解行政争议527件。依法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准确把握监督边界,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447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1件,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2328件,以法律之名惩治不法必须罚当其责、公平公正。

  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牢记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定位,严格在法定领域精准规范办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4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808件,回复整改率99%。依法提起诉讼472件,98.4%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公众参与机制,邀请2837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线索758件。公益保护“朋友圈”持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具活力。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加强实质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切实防错纠偏。与省审计厅联合出台意见,建立审计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分别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安全厅开展交流会商,完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四、践行司法为民,回应高品质法治需求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守卫人民群众身边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373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6件。加强与省公安厅、省邮政局等单位协作,起诉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248人。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391人。专项排查治理铁路沿线高危安全隐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推动消除隐患41处。积极参与“网络水军”综合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7798人,依法办理涉缅北电诈犯罪专案,起诉2124人。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起诉59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1件。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105人。持续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三年专项行动,保持有力震慑,起诉5210人,同比上升31.7%。认真落实省委部署的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对犯罪严重的起诉6307人,对情节较轻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543人。联合省教育厅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市县三级检察长持续带头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探索驻校检察官工作室、检察官每月进校园等方法,用法治之光照亮学生快乐求学、健康成长之路。

  捍卫国防利益。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7件。与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广州军事检察院共同成立全省检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并开展集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服务国防建设。某海域军事训练区长期受困于周边渔民非法养殖,省检察院指导相关市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合力解决万亩海域“净海”难题,有效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得到中央军委、最高检领导充分肯定。

  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91人,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用心守护“夕阳红”。依法办理残疾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案件,起诉223人。加强对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5215人,办理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案,用严守法律向家暴说“不”。积极参与欠薪治理,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73件。开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95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因案致困的6832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83万元,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

  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成立专班及办公室,加强衔接配合,切实在法治轨道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处理信访92272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8%。坚持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三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涉法涉诉案件3517件。部署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矛盾、终止纠纷、解开心结。

  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民法典、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160个,全省检察机关38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弘扬法治精神,引领法治进步。

  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我们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抓实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细化20项具体任务,常态长效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接受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全省检察机关77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准确填录、科学甄别、核查倒查、追责通报等机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财会监督工作系列举措,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建立家庭助廉员制度,打造“党支部+家庭”共建模式,以良好家风助推过硬队伍建设。

  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制定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强化检察委员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司法办案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职权有边界、用权受监督。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全省三级检察院评查各类案件29553件。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质性履职,审议2起违反检察职责案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提升专业素能。制定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行动计划,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实施47个培训项目,分层分类培训检察人员4.5万人次。建立7家检察研究基地。培养了40名检察业务专家、680名业务尖子。聘请44名专家担任咨询委员,建好用好广东检察人才库和“智库”。23个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工人先锋号等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为契机,研发法律监督模型237个,向全国推广55个,通过模型监督成案4718件。省检察院立案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模型排查线索,发现并督促取消违规办理的健康证10万多份,推动抓捕犯罪嫌疑人29人。针对共同犯罪中的“另案处理”研发模型,对3213名重点人员进行入库跟踪管理,督促追逃191人,严防同案不究、另案不理。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大抓基层、服务基层、建强基层的鲜明导向,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家门口、作示范、走前列”基层检察院创建活动,“邻里检察”品牌被最高检评为典型事例,“峦山蓝”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牵头组织粤闽湘桂琼5省20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共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在省委支持下,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的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

  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761人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344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6万件次。纵深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联合省司法厅走访省律师协会并召开座谈会,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以检察公告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重要工作文件、专项工作情况等,开展公开听证1.2万件次,常态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万件、重要案件信息457条,两微多端发布信息55万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伴随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全省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离不开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省法院配合与制约,也得益于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不断深入,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新不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要完善思路和举措;适应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需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仍有薄弱环节,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有一定差距;队伍专业能力需要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还要进一步夯实,检察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仍需坚持不懈。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盯“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发展与安全,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全员政治轮训、专题教育培训等方式,从思想深处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要求,坚决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更加有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影响人民安宁的犯罪,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从严惩治恶性犯罪,深化醉驾、盗窃、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开展“民转刑”案件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工作,做好极端案件发生的源头防范。

  三是更加精准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刑事“挂案”、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领域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护航县域经济、服务特色产业为切入口,更好融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实施。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港澳执法司法机关交流合作,深化“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法治实践。

  四是更加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着力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追责惩戒,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健全刑事检察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性。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更多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案件。

  五是更加用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食品药品、校园安全、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督办案力度,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突出重点人群,综合运用各种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六是更加严格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不断释放法律监督新动能。树牢强基导向,加强对下指导和对口帮扶,建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各位代表,昂首迈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征程,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步伐始终坚定笃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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