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通过今年首个重大事项决定 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5月28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作出的首个重大事项决定,为全省各级人大更好发挥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推动各级人大与政府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法规依据。
今年2月5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题,动员全省上下加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此次《决定》,是贯彻落实省委重点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我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具体举措。
梁卫洪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决定》明确了省人大在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以高质量履职助力加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决定》由五个部分十六条内容构成,从立法供给、监督推动、民意汇集机制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梁卫洪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第一部分明确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强化立法供给,聚焦聚力壮大先进制造、加快科技创新、培育现代企业主体、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强立法。第三部分强化监督推动,加强财政经济监督,综合应用法定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第四部分是强化民意汇集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代表的主力军作用、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作用,更好地把民智民意汇集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来。
省人大常委会这次通过的《决定》,明确强化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立法供给。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完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省域法规制度。《决定》要求,聚焦聚力壮大先进制造的立法保障,紧扣实施产业集群培优行动加快立法进度。
余建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我们将增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法治驱动力,制定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引导低空经济产业加速发展。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促进条例,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
李长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这项《决定》,我觉得非常好,契合了我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求。我们迫切期待相关立法工作能加速落地,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按下 “快进键”。
李长东代表所在的是一家主要从事锂电池回收和高端电池材料生产企业,率先破解了“废料还原”的行业性难题,他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建议对制造业全链条一体化布局进行立法。
李长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以电池回收为例,这个行业对安全标准、环保要求以及资源利用率都有着极高的门槛,但目前在立法层面却存在空白。因此,建议立法支持电池回收全链条一体化布局,充分释放制度创新优势,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科技创新是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产业创新则为科技创新提供广阔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决定》要求,聚焦聚力加快科技创新的立法保障,瞄准产业科技创新必备需求、重点领域,健全相关规则和制度。
余建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我们将紧盯高科技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探索,高端装备制造、数字技术等“撒手锏”技术突破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战略必争领域,建立立法响应机制,推进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研究等方面立法,努力打造鼓励创新创造的制度高地。
邓颖好 省人大代表、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决定》是为科技企业“量身定制”的“成长秘籍”。就拿半导体显示领域来说,有了立法保障,攻克关键技术、实现自主可控就有了一身“铠甲”,底气十足!
TCL科技集团是一家拥有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等多个业务板块的科技产业集团,邓颖好代表在这里深耕科技产业多年,对科技创新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作用,有着切身的体会。
邓颖好 省人大代表、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对立法内容,我有两点思考和建议。第一,用制度创新给科技创新“松绑”,重点完善容错机制。第二,建立立法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让立法跟得上科技创新的速度,精准匹配科技发展的新需求。
今年2月,我省公布了《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深入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决定》要求,聚焦聚力培育现代企业主体的立法保障。围绕深入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制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加快建设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现代企业。
余建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我们将研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立规明向”。适时修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大对平台经济的法律支持力度。加强涉企法规清理,着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余旸 省人大代表、广东先知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认为,省人大作出助力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决定恰逢其时。面对现阶段国际大环境的不确定性,人大为企业着想,提供更有力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这将大大激发企业的活力。
作为一家民营科技公司的负责人,省人大代表余旸对《决定》的试行充满期待,同时也想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地方立法提点建议。
余旸 省人大代表、广东先知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建议,首先是进一步保障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使得民营经济能更顺畅地接触和参与到国内大市场的各种机会。其次,进一步明确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到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并推动公共研究资源的开放共享。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决定》还要求,聚焦聚力优化发展环境的立法保障。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人大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持续发力,不断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余建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我们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流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研究制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围绕财税、贸易、投资、消费等与产业建设精准对接、协同发力,将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制定税收征管保障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陈志勇 省人大代表、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决定》将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扶持政策等上升至立法层面,能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行政审批冗余、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问题,为产业升级提供制度性支撑。
陈志勇代表是一家锂电池企业的负责人,曾经带领团队持续攻克锂电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他希望,省人大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上为企业保驾护航。
陈志勇 省人大代表、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建议制定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同时,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缩短维权周期。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充分发挥了人大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与政府形成工作合力,助力我省加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