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行探索、勇于创新,地方立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根据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规定,同年12月26日,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45年来,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立法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先行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地方立法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先行探索改革开放阶段
(1979年—1992年)
省人大设立常委会之初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的法治建设刚起步,加快实现“有法可依”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工作的迫切要求。
首批成立的四个经济特区,广东拥有三个,如何保障经济特区改革于法有据,成为当时最紧要的立法任务。1979年8月,广东组织大批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启动制定《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相关工作。1979年12月,《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草案)》提请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后,1980年4月对该条例草案再次进行审议。
同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条例。《条例》明确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为广东省三个经济特区的建立和运作构建了蓝图。
1981年,为了保障经济特区发展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次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开,确定特区土地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发展。
李焕新 省人大法制委原副主任委员:深圳经济特区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制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实施的试点方案,拿出三块土地,分别以招标、划拨和拍卖三种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试点,看看投资者的反应,看看人民群众对这种改革的反应,结果反应非常热烈。
在这次试点的基础上,1987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抵押等内容,成为国内首部土地有偿使用的地方性法规。
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
(1992年—2002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广东地方立法进入“快车道”,把立法决策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决策结合起来,大力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公司条例、合伙经营条例、公司破产条例、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1999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国内首次地方人大立法听证会,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进行听证,标志着广东人大立法工作率先向民众敞开大门。
邓广明 省人大原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开举行立法听证会消息登报后,报名比较踊跃,报名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就有30人,参加旁听的大概有30人。听证会后,在最后审议(草案)的时候,经过梳理、分析,采纳了大家在立法听证会上发表的意见,包括招投标的保密问题。
协调推进各重点领域立法阶段
(2002年—2012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要求到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东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抓好经济领域立法,以立法促经济转型升级。
2002年制定电子交易条例,在全国率先规范电子签名、电子记录、电子合同等制度。
2004年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2012年至今)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国内考察的第一站就选择了广东,向全党全国发出“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动员令。广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事项开展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制定的商事登记条例。率先明确对商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推行“三证合一”,深化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改革。
2016年,制定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自贸区的管理体制、投资贸易、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对接国际规则等事项作了规定。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要求,迅速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的大湾区立法创新成果。
2023年,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首部综合性法规,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中的突出难题,明确了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余建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条例落实总体方案关于“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以及“加大赋权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2024年1月,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全面梳理南沙的立法需求,强化放权赋能,强化协同港澳,强化“面向世界”,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省情实际,着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2024年1月,制定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明确聚焦“五大提升行动”,以立法护航制造强省建设。2024年7月,制定了科技创新条例。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科技创新领域全国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陈永康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条例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深刻把握我省在国家科技创新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具体规定了坚持“四个面向”,实施“三大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从改革开放初期立法为改革破冰突围,到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创新立法,制定了一大批创制性、试验性法规,占现行有效法规253件的比例超三分之一,为广东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提供了支撑,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