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全国首部技能人才发展地方性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结合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2024年5月30日,《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全国首部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相信必将为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培养掌握精湛技术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广东现有技工院校148所,在校生规模达65.2万人,约占全国七分之一,这些技能人才由谁来培养,要如何培养?《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朱最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 教授: 行业协会为主体,它怎么发挥主体作用?那么就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要足额提取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然后展开相应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一系列培训来发挥它的主体作用;而对于职业学校,它要发挥基础作用,第一个要解决老师问题,所以《条例》里面强调,政府要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标准的问题。第二个要解决经费问题,《条例》里面强调要按照高等学校的标准来统筹解决经费问题。 杨登辉 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教师: 《条例》的出台能够有效地保障技能人才的培养经费,让技能人才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能够获得更多经费的支持,能够有更好的场地设备,有更多实训的时长,让他们能够掌握更加扎实的基础技能,能够得到企业的认可,这样的话,他们的收入待遇也会得到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也会增强,从而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对技能人才的看法。 为更好地实现产业岗位与青年学生技能培养相对接,《条例》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明确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 李坤媛 稻香中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院长: 因为以前很多模式就是,学生培养完了以后去到企业,企业还得再做一个岗前培训,学生上完几天课,他也不愿意干了。那么现在,学生从进到培训机构,或者说进到院校的第一步,他认知到的东西就是企业的文化、企业的环境,企业的人来给他上课,他与这个企业就有黏合度了,我们要做的就是符合企业需求的这种学徒培训。 李明根 广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校企共建新技能学院,资源共享、共建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与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学院这些链主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教融合机制,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更加精准地定位企业的需求,真正做到校企无缝接轨。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近年来,国家对技能人才评价循序渐进地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国家层面构建了由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了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因此,此次《条例》的制定也将健全广东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陈永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在制定《条例》过程中,我们主动适应改革创新需要,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例如,第二十条规定政府和部门可以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同时明确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外的其他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朱最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 教授: 《条例》实现了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进行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工资待遇、职称评审、职业晋升等方面与专业人才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享有了同等待遇,从而改变传统的轻视技能人才的这种思想,树立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天花板”太低,使技能人才这股大潮失去了向前奔涌的动力,是培养新时期高技能人才的瓶颈所在。针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职业声望、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存在差异的问题,《条例》将国家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岗位)序列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这也成为其中的一大亮点。 陈永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为了拓展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条例》第十九条将国家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岗位。除了打破“天花板”,《条例》还搭建“立交桥”,明确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壁垒。 李明根 广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条例》出来以后,在学历晋升方面,还有学历的认定方面,都给予了这个肯定,在技能成才方面,在技能通道方面也有很好的保障,在终身教育,包括继续教育方面,都有很好的贯通。 技能人才的使用和激励,关系技能人才能否才尽其能,才尽其用。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广东注重强化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完善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从而更好地激发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陈永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按照规定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待遇。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有效破除一直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吸引更多的青年学子入读技工院校,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技能人才发展促进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的出台和全面实施,推动构建了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了广东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相信也必将有力推动广东技能人才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广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