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时间:2019-05-06
来源:广东人大网
广东人大新闻奖是全省性奖项,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人大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讲好人大故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评选范围
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有全国统一刊号或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登记证的省级及其以下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办的刊物,原创并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基本标准
(一)重点反映各级人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的情况和成效。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
(四)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3.因造假被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通报批评的新闻工作者及其作品不得参评。
四、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广东人大新闻奖设5类,共28个评选项目。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评选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2人。
2.评论 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 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作者以代表作刊发时的署名为准,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 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新闻专栏 报纸、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月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
各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消息。广播电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电视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专题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现场直播 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三)网络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专题 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
4.新媒体 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内容丰富,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四)摄影作品
设2个参评项目。摄影作品是指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单幅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1人。
(五)人大报刊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
1.消息 要求与报纸、通讯社作品消息相同。
2.评论 要求与报纸、通讯社作品评论相同。
3.通讯 要求与报纸、通讯社作品通讯相同。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要求与报纸、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相同。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核参评作品的相关信息,确认参评资格,并对作品不当归类进行调整。
五、推荐和报送办法
各推荐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参评作品,向本单位获奖者发放获奖作品证书和奖金。联络员须在广东人大网(http://www.gdrd.cn/)“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专题页面下载并填报《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重新命名为:XX(新闻单位或地级以上市人大)联络员(如南方日报联络员、广州人大联络员)。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箱:xcc@gdrd.cn)。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提供验证码,以便各单位提交参评作品。
(一)关于推荐
1.省属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记者站)所属媒体发表的作品,由本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设立人大宣传专题、专栏的省级新闻媒体,可在规定名额外,多推荐两篇作品。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记者站)所属媒体发表的作品,不选送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2.市、县(区)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所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或研究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各市推荐作品时,可以在本地区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也可以组成评委会评选,或者在新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协商推荐。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只推荐本地区媒体刊载的作品。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应将名额优先分配给新闻媒体,推荐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创人员的作品一般不得超过分配数额的一半。
3.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有关单位,以及本届评选委员会委员,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
4.为鼓励新闻摄影作品参评,每个单位应至少报送1件以上的摄影作品。报送新闻摄影作品不受分配推荐名额限制。各单位可在分配数额外,继续推荐优秀摄影作品参评。
5.在上一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广东人大新闻奖”(同一作品同时获“中国人大新闻奖”、“广东人大新闻奖”一等奖的,不重复计算)评选中获一等奖的作者,个人可自荐作品参加评选(属多人集体作品的,以领衔作者作为代表),不计在推荐单位的分配数额之内。
(二)关于报送
推荐单位的联络员登录广东人大网“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在线提交系统”,在线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同时,将参评作品原件一份、参评作品复印件两份和推荐表格三份,送或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三份推荐表格均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分别置于参评作品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各装订成册。
1.报送电子版(不含音、视频作品)。
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
(1)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
(2)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3)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每幅作品在2-4MB之间,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
(4)报纸、通讯社作品中参加“新闻版面”、“新闻专栏”评选项目的需把该新闻版面、新闻专栏的PDF版面作为“附件”提交。
(5)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电子版须在5月18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请登陆广东人大网(http://www.gdrd.cn/),点击“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在线提交系统”,进入“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项目下方选定推荐作品的类型。
操作步骤:
①由联络员或参评作品本人直接填写“报纸、通讯社作品”、“广电作品”、“网络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基本信息→提交→添加附件。同一个作品请勿重复提交,一旦重复提交,系统将不予支持。
②将预先保存的作品电子版(文字作品要求Word格式、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提交→导出。
③由联络员通过验证码完成“作品审核”。逐篇打开参评作品→审核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审核通过”→导出推荐表,并返回上一级页面→导出推荐作品目录。
推荐作品目录打印一份,每个作品推荐表各打印三份,均加盖公章。三份推荐表分别与一份作品原件、两份复印件装订后,连同推荐作品目录一并送或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宣传处,邮编:510080)。
2.报送原件和表格。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的光盘)。表格共5张:①《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目录》;②《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报纸、通讯社作品推荐表》;③《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广电作品推荐表》;④《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网络作品推荐表》;⑤《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摄影作品推荐表》。表格由联络员通过网络提交参评作品后导出,随同《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一并报送。
(2)每个广播节目参评作品请刻录2张音频光盘,一张为数据光盘,一张为mp3音频格式;每个电视节目参评作品请刻录2张视频光盘,一张为DVD格式,一张为mp4视频格式。每张音频、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在光盘上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节目时长和音(视)频格式。
(3)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将单幅和每幅组照摄影作品的文字说明填写在《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摄影作品推荐表》的“作品文字说明”栏内。
(4)报送方式:可送或寄报送作品原件和相关表格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须在5月1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关于报送数额
核定下达的“报送总数”(见附表),包括了上届因获得一等奖而增加的数额。参评作品数额核定表对报送总数进行了“数额分类”,在分类中除“其他”可调剂外,其余均不可调剂(见省直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报送参评作品数额核定表、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报送参评作品数额核定表)。
请推荐单位按照下达的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第28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六、评选委员会的组成
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省新闻主管部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教学研究机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约35人组成。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聘任。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宣传处。
七、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提交作品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
(二)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采取分组和全体会议等方式评审参评作品。
(三)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定评。报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作品均视为通过初评,复评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将参评作品进行筛选后提交评选委员会。定评由评选委员会进行。
(四)评选委员会分组会经评议、讨论后,预选出入围作品。
一等奖候选作品由各评选小组分别按所负责类别作品的奖项分配数额提出,由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确定。二、三等奖候选作品由各评选小组确定后,经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通过。
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一等奖作品前,应由各评选小组相互传看,充分讨论,提出意见。
(五)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表决。
表决前,全体评委听取各组对一等奖候选作品的介绍。表决须获得全体评委2/3赞成票,按一等奖设奖数额以及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表决时,若有多篇作品票数相等且超出设奖数额时,需对票数相同的作品再次进行讨论并表决。
由于设奖数额限制而落选一等奖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二等奖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
(六)参加了评选小组会议但未参加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一等奖获奖作品的评委,可以委托其他评委投票(每个评委只能接受2名以下评委的委托投票),也可以提前提出书面意见交工作人员在会议表决统计时公布。委托投票和书面意见均纳入表决统计。
八、奖励
(一)本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共设85件奖。其中,一等奖13件,二等奖25件,三等奖47件。如作品水平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可空缺。
(二)必要时,主办单位根据本年度人大新闻报道总体情况提出若干件特别奖建议,由评选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向全体会议通报。特别奖视同一等奖。
(三)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编辑颁发证书。
(四)评选委员会根据获奖情况,结合本年度人大新闻报道成绩,评选2018年度人大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若干,发给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广东人大网公布。
九、其他
主办单位享有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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