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省人大常委会就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决定
引领保障各级人大更好发挥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
推动产业体系向新图强,广东有新举措。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下称《决定》)。
这个当日起即施行的《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作出的首个重大事项决定,为全省各级人大更好发挥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推动各级人大与政府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法规依据。
将完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省域法规制度
人大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有利于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意志。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之举、关键之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我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具体举措。
《决定》由5个部分16条内容构成,从立法供给、监督推动、民意汇集机制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强化立法供给方面,《决定》明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特别聚焦聚力壮大先进制造、加快科技创新、培育现代企业主体、优化发展环境等领域,逐步完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省域法规制度。例如制定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等,加强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和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立法调研,聚焦产业平台搭建、体系建设、场景打造、市场培育等加强可行性论证,探索破解发展标准不清晰、规则不明确、权益不彰显等难题,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以制度优势抢占产业发展先机。
强化监督推动方面,《决定》提出,人大要全覆盖谋划安排监督项目、全过程强化财政经济监督、全周期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全方位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其中,要围绕省“十五五”规划编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还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聚焦备受关注的财政经济监督,《决定》提出,要适时听取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推动财政加强对制造业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方面的财力保障等。
发挥好人大代表中的企业家、科技人才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主力军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凝聚广泛共识和智慧力量?《决定》明确组织代表开展集中主题活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并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中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的带头作用,邀请其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座谈会及参加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
《决定》还要求发挥出一系列民意汇集机制的作用,用好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人大代表产业联络站(点)等平台,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畅通助力产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共同发力。对此《决定》专门明确组织保障相关要求,全省各级人大与政府形成合力,省、市、县三级人大要联动协同。
据了解,目前多个地市人大已陆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例如,广州人大紧扣“拼经济、保安全,办全运、提品质”工作主线,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明确27项主要任务;深圳人大组织密集走访企业、政府部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90余家,开展人工智能产业专题调研和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东莞市镇人大联动开展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大走访调研等。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强化《决定》的法定约束力,切实把《决定》贯彻好、实施好,为广东挺起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