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廉江:“一线智慧”赋能省级立法 四部民生领域法规彰显基层实践力量
5月1日,《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加强民间河长湖长培训”等条款,正是来自湛江廉江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修改建议。这些意见被正式吸收采纳折射出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民意写进法规条文的生动图景。
廉江市作为广东省基层立法联系点,2024年共有《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四部省级法规采纳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廉江市人大常委会颁发4份《关于省立法项目反馈意见的采纳证明》,充分肯定其“接地气、可操作”的基层立法实践。
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
民意融入法规条文
2024年,廉江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桥梁作用,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聚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通过专题调研、民意恳谈会、线上征集等形式,累计收集群众、企业、基层单位意见建议1062条,经专业筛选和论证后形成立法建议211条。其中,针对新型农村集体“自主决定依托法律顾问”的修改建议,被纳入《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关于“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加强民间河长湖长培训”的意见,助力完善《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对“见义勇为基金会资金应当接受监督”的意见,被《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吸收;此外,结合当地林业管理实践对林业执法规定提出建议,为《广东省林长制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机制创新显实效
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
为确保立法建议“提得准、立得住、能见效”,廉江市人大常委会构建“1+21+95+N”立体工作网络,以市级立法联系点为枢纽,联动21个镇街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95个网格及行业协会、企业代表联络站,形成全域覆盖、多元参与的民意征集体系。
同时,廉江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由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基层干部组成的“立法智囊团”,对建议进行多轮研判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既反映群众诉求,又契合立法技术要求。
深耕法治沃土
续写立法新篇章
此次四份《采纳证明》的颁发,既是肯定,更是激励。
廉江市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化“四个结合”工作机制,即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执法检查联动、与“平安夜访”结合、与代表履职融合、与社会治理协同,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动更多“金点子”转化为立法“金钥匙”,为广东法治建设注入更坚实的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