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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7月起实施,这些重点值得关注

时间:2024-07-01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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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技能人才发展,广东将有法可依。6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

  发布会透露,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为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服务“制造业当家”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素。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表示,条例总结提升我省技能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围绕关键领域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条例明确政府应当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针对培养体系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条例作出具体规定:如企业应当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推动平台企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对职工自行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给予支持。

  目前,全省本专科高校有制造类相关专业点3239个,在校生超100万人。2023年超过50%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服务制造业相关产业。面向未来,如何建好、用好全省技能人才的“蓄水池”?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是我省为解决企业用工难、青年就业难、技能提升难等问题探索形成的有益经验。如今,这一探索已上升为法规制度。

  条例规定,在行业、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中起导向性作用的企业,可以协同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学校建立招生、培养、评价、就业一体的技能人才供应机制。

  填补立法空白

  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着墨颇多,规定也较为详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填补了技能人才评价的立法空白,在构建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证书管理、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的监督管理、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

  技能人才评价为何如此重要?作出这些详细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二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需要。

  比如,针对一些机构和单位以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等行为,条例明确了违规培训和评价的法律责任,并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制度作了规定。

  “建立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广东累计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06万人次,其中有242万人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6.6万人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下一步,广东将如何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广东将结合条例的实施,从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建设、推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方式、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四个方面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比如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并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

  破“天花板” 建“立交桥”

  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长期以来,“天花板”太低是培养新时期高技能人才的瓶颈所在。如何破题?

  陈永康介绍,条例注重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路径。

  比如,条例将国家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按照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建立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打破了技能人才晋升的‘天花板’,有助于提升技能人才的就业荣誉感和稳定性。”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竞赛教练曾祥博表示。

  打破人才培养的“天花板”,也需搭建“立交桥”。

  推动两类人才贯通发展,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壁垒,是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我们的职业发展路径的多元化将成为可能。”曾祥博说,一方面技能人才可以通过参与各类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增强职业适应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条例构建的人才“立交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往“双栖”式、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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