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夯实法规审议基础
内司委开展消防立法(修订)调研工作纪实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的修订项目。内司委高度重视该项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前期起草工作,对修订草案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为法规审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提前介入起草工作。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内司委于2009年4 月即介入了实施办法的前期工作,多次会同法工委参与了省政府法制办和起草单位组织的修订草案起草、研究活动,及时了解法规的条文内容、订立背景和起草进度。同年7 月,内司委会同省公安厅赴兄弟省市学习考察消防地方立法工作经验。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10年3月下旬,收到省政府提交省人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之后,内司委即向本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省直相关部门,以及6位立法顾问、35位省人大代表等书面征求对修订草案的意见或建议。内司委办公室认真梳理和研究了相关意见或建议,并在审议意见中充分予以考虑。
深入开展立法调研。4月中旬,内司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韶关、清远、中山、阳江、汕头和梅州六市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当地市政府及法制、公安、建设(规划)、民政、安监和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的汇报,以及专职消防队、公众聚集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代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与建议;并实地考察了公安消防站、特勤站的建设情况和部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围绕重点研究论证。为进一步了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司委于4月19日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实地考察了部分公众聚集场所,并听取广州市、天河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相关情况介绍,共同探讨前影响我省消防安全执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展业情况及业内展望,内司委于4月20日举行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专题研讨会”,分别听取了广东保监局、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的情况介绍,并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纳入强制险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探讨。为进一步研究草案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内司委于4月26日举行了立法座谈会,听取部分常委会委员、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对修订草案特别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重点内容的看法和建议。今年4月以来,内司委围绕修订草案的不同内容,先后召开各类立法调研座谈会14场次。
在扎实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内司委提出了切实的审议意见,拟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内司委办公室 李连声 陈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