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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水文条例(草案)二次审议加快水文立法服务经济建设

时间:2012-11-26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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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俊 通讯员/李国佳)笔者昨日(11月25日)从省水利部门获悉,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广东省水文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今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省水文局负责人表示,加快对水文立法,为广东省水文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和法规保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水文管理,充分发挥水文在水旱风灾害防御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水文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利于解决水文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行业管理薄弱、管理体制不顺、投入渠道单一、监测设施保护不力等系列问题,进一步完善水文监测体系,促进水文服务升级。

  近年来,水文行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的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规划、水资源论证、排污口调查、河道整治、采砂管理等方面的测量和论证工作,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依据。今年广东省水文系统在全国率先完成河湖普查工作,并将首次建立河湖基础信息数据库。

(编辑:吴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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