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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预计年底可达60%以上

时间:2023-11-28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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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任小铁询问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何加快提高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当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存在区域不平衡、历史遗留问题多、要素投入仍待加强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晓霞在回应时透露,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预计年底前可达60%以上,但要实现治理基本全覆盖的目标,未来两年需开展5万多个自然村治理提升,其中95%以上分布在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非核心市山区县等治理基础薄弱、财力不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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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下一步工作,徐晓霞表示,将研究制定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方案,重点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优先推进资源化利用和厌氧式、无动力处理模式应用,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按“一村一策”深化部署实施县级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落实全覆盖攻坚支持和奖补政策,鼓励国企积极参与治理,采取“肥瘦搭配”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推动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执行居民用电价格政策,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等。

  在回应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的询问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耿辉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提升焚烧处理能力,提高焚烧能力占比。进一步提高收运体系运行管理水平,以县域为单元推进环卫保洁和收运系统,特别是乡村垃圾收运体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加强收运处理各环节作业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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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建筑垃圾管理,刘耿辉提到,今年3月《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夯实了法治基础,但部分地市还存在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收运处置不规范、跨区域处置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刘耿辉表示,接下来将开展《条例》宣贯培训,制定全省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及联单管理办法、跨区域处置管理办法等。同时,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今年主要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2024年稳步提升消纳利用能力;2025年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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