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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茂名人大六大抓手监督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时间:2023-10-17 来源:广东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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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茂名共有12083 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的占52.86%,采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处理38.27%,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模式处理的占8.87%……

  近年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聚焦茂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短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六大抓手有力推动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抓手一:列入常委会监督计划进行跟踪督办

  茂名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通过转交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

  例如,今年4 月审议市政府2022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时,常委会调研组专门成立随机抽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各区、县级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真实资料,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可靠依据。

  特别是结合茂名市实际,在审议意见中提出要因地制宜采用工艺简单、成本低、易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以提高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率。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大力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占比达到52.86% 。

  抓手二:连续2年列入十大民生实事和重点办理代表建议

  去年和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人代会期间都被大会票决为茂名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每年新增完成100 条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根据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安排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督办。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将该项目督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三阶段五步骤”进行挂图督办,对新增100 条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每月一调度,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强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2023 年茂名市新增完成100 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任务,目前已完成52条自然村治理。

  在重点办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陈海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这个建议时,针对陈海代表提出的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四大方面的问题和七个方面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督促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制定详细的办理方案。在办理过程中,邀请陈海到茂南区、化州等地调研,开展代表现场督办。通过代表现场督办,促使主管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和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舆论监督,今年茂名市共下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报、督办函、提醒函共6 份;在《茂名日报》、茂名广播电视台开设“红黑榜”,宣传亮点,曝光整治不力的镇村。

  截至目前,茂名市共统筹投入资金6.4601 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确保茂名市如期完成省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抓手三:执法检查发放调查问卷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从2020 年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连续4 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的监督工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法律法规轨道内有序运行。

  去年,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情况,向各级政府和基层群众发放法规知识和法规实施情况调查问卷,共发放政府问卷258 份,村民问卷989 份,有力推动了条例的宣传和有效实施,督促各地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茂名。

  抓手四:连续4年开展代表专题视察

  2020 年以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每年都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茂名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视察。

  今年7 月,常委会组织了37 名城建环资工作代表履职平台的市人大代表前往电白区、高州市,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建立依法治污长效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决战决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9 条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抓手五: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2021年7 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视察活动期间,在茂名的五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联名约见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五个国家机关的负责同志,直接询问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问题,并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意见建议。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茂名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强化了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的工作监督,切实增强了国家机关负责同志的责任感,凝聚了工作合力,推动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抓手六: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2019 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依法作出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

  《决定》对茂名市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监督措施、责任追究、舆论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作出《决定》后,市人大常委会依照《决定》的规定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市政府落实《决定》的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有力促进了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目前,全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389 座,其中正常运行的4102 座,正常运行率为9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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