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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大代表葛建珍:履职三届七次从不同方面提出“护库”建议

时间:2021-02-04 来源:茂名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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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将于2月6日开幕,这次会议,我带来《关于加大〈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执法力度的建议》,这个建议是我连续三届当选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第七件关于保护高州水库水质的建议。”茂名市人大代表葛建珍说。从2006年开始,葛建珍一直关注着被群众称为“生命之库”的高州水库的环境保护工作,从不同方面提交“护库”建议7件,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重视高州水库的水质安全和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届2件
  建议设立生态保护区、取缔无证木材加工场
  2006年11月,葛建珍当选茂名市第十届人大代表。通过培训学习,她很快就明白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要求。“感谢群众的信任,选我当代表,我一定会努力当好群众的代言人。”
  2006年12月,茂名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黄第源和葛建珍等39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设立茂名市级高州水库库区森林生态保护区的建议》。建议将高州水库集雨区113.6万亩林地全部划为生态保护范围。高州水库担负着茂名市、高州市100万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鉴江下游10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以及300多万人口和大批工矿企业的防洪重任,是茂名的“生命之库”,水质的安全事关重大,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保护好水质安全的重要渠道。这建议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确定为重点办理的建议。
  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非常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高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将高州水库集雨区范围内113.6万亩林地全部划为生态保护圈。
  平时,葛建珍深入群众,了解倾听更多群众的呼声。她了解到,高州水库储水量正在逐年减少,除了降雨量减少外,重要的是库区林木乱砍乱伐现象严重,木材加工场随处可见,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政府重视才行。
  2008年3月,茂名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她带来了《关于取缔库区镇无证照的木材加工场的建议》。建议对库区镇的木材加工场的审批严格把关,并从数量上限制,坚决取缔无证照的木材加工场。
  她的建议引起政府和林业局的重视,2008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明确规定 “采取严格的封山育林措施予以保护,原已种植的林木严格控制砍伐。”林业局采取措施加强对木材加工场的管理。
  第十一届2件
  建议加强库区镇林业建设、专项资金集中使用
  2011年12月,葛建珍当选茂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作为连任人大代表,她经过五年的锻炼,对如何当好人大代表有了更高的要求,她也感受到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
  高州水库水源受历史罕见的“9·21”特大暴雨袭击,山体滑坡、泥石流破坏严重,特别是马贵镇,属高州水库源头,山体滑坡多,树林损毁大,群众都很希望得到政府重视,加大植树造林的投入,大面积补种林地,保护饮水源头。她在深入了解到群众意见后,在2012年1月召开的茂名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灾后高州水库库区镇的林业生态建设建议》,建议政府从资金、种苗和技术上对库区镇给予大力支持,提高群众种植树木的积极性,改良树种,大力种植湿加松等固土效果好、经济效益高的品种,支持马贵率先在库区镇中建成林业生态示范镇。
  建议得到市林业局的答复和行动,在库区镇掀起了植树造林热潮,为新一轮绿化茂名大行动奠定了基础。
  在一次调研中,葛建珍了解到,从2012年始,市政府每年拨给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提高到1500万元,由市直各有关单位安排使用。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具体的工作都是高州市政府及库区7个镇承担,如果市直单位安排使用,资金太分散,效果不大。是否可以把该项资金拨到高州市政府,由高州市政府研究,集中安排在7个库区镇的污水处理厂运行,垃圾的转运处理,生态林业的保护等重点项目,以提高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呢?她反复向有关专家和部门了解咨询,明确这一设想具有可行性,并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于是,在2014年2月召开的茂名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关于将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集中使用提高使用绩效的建议》。
  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她的建议,资金的划拨方式比原来有了很大的改变。
  第十二届3件
  建议重视城乡清洁工程、加大条例执法力度
  2016年12月,葛建珍当选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这是她连续三届当选市人大代表。她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增强了当代表的责任感。
  两届十年的代表经历,葛建珍对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情有独钟。她了解到库区垃圾污水收集处理体系不够完善,还存在乱扔乱倒乱排现象,加上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整治不够彻底,这些情况严重污染了水库水质。在2017年1月召开的茂名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关于加大投入保护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的建议》,建议重视城乡清洁工程建设,加快完善集污管网建设,使污水处理厂尽早投入使用,对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关闭,对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增加必要的环保设施或关闭。
  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对城乡清洁工程采取了大量有力的措施,并加强对小规模生猪养殖场管理。
  2018年1月召开的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葛建珍带着《关于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更好地保护高州水库水资源的建议》参会,得到与会另外18名代表附议。
  葛建珍在接待群众中了解到,自2017年3月1日起《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施行以来,高州水库水质从法律层面上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但是,库区7镇3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与保护高州水库水源生态环境矛盾仍突出,主要是财政拨付7镇的水资源保护补偿资金远远不能维持保护措施的运作,严重制约了水资源保护措施的实施。为此,在这次市人大会议上她再次领衔提出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建议整合中央、省、茂名市的相关扶持资金,加大对库区污水处理厂、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费用的投入;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标准;减少库区生活污染源等等。
  2018年11月,市住建局对建议作了答复,就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城乡水资源净化设施建设等工作作了详细的说明,并从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下一步设想。
  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将于2021年2月6日召开,葛建珍带来《关于加大〈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执法力度的建议》。
  在调研中,她了解到《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施行以来,有的部门执法力度不大,《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有几项处罚规定,但有关部门用得不多,处罚力度不大。违章建筑还存在,有关执法部门未能依法及时处罚;农药、化肥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农药残留直接流入水库;有个别地方乱倒垃圾现象未能及时制止,造成污水横流。为此她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在库区内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坚决制止在水库周边开山造地的行为,对违章建筑情况,要依法加强平时的巡查监管,对乱倒垃圾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处理,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形成联合执法合力。
  “2017年后困扰高州水库多年的蓝藻水华现象没有再发生,近两年水质更是保持在Ⅱ类。高州水库水质的变化,让自己觉得做代表提建议很有成效,感到很是欣慰。”葛建珍笑着说,“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关注高州水库的水质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日常事,把群众的呼声反映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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