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联播 | 全国首部!广东立法促进技能人才发展
5月30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加强培养、完善使用、规范评价、促进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构建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同时,健全广东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出台标志着广东省在技能人才发展方面的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是制造业大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979万人,居全国前列。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条例》共37条,不分章节,从加强培养、完善使用、规范评价、促进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解决当前技能人才发展瓶颈问题,着力为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副处长 欧阳颖戈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加强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 在《条例》中增加规定 相关部门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 定期发布行业技能人才供求信息 健全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评估机制等 目前,广东技工院校达148所,在校生规模达65.2万人、约占全国1/7,广东已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并逐步探索出建立“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生学徒、技培生等特色做法。 《条例》结合广东实际,规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证书效力跨区域互认,并提出建立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人才贯通发展。 广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李明根 立法以后(校企合作)会双向打通 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 更加精准地定位企业的需求 真正做到校企无缝接轨 另一个很大的促进(作用) 就是促进技能人才的终身发展 在学历晋升方面 还有学历认定方面 都给予了肯定 记者结语 高质量发展需要大批高技能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可以说,《条例》的出台可以为技能人才的良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