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大+检察同向发力 探索公益保护“斗门样板”
青砖瓦面、百年古树、夯土墙、石板街……珠海市斗门区拥有挂牌国家、省市传统村落19个,接近全市传统村落总数的半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侵蚀和损毁,保护和发展现状堪忧。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珠海市斗门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检察院开展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专项行政公益保护系列联动监督活动,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创设人大监督席,对乾务镇荔山村、虎山村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斗门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座谈会,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将为下一步检察机关制定检察建议提供参考。
这一联动监督活动得益于珠海市斗门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检察院构建的“人大+检察”公益保护联动监督工作机制。该机制将凝聚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检察院在完善制度体系、畅通转化渠道、监督优势互补等方面的监督合力,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安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保护“斗门样板”。
创设“联系点”夯实民意基础。“以前每次经过排洪渠,都要捂着鼻子快步离开。现在竟然还能见到小鱼小虾,傍晚微风习习,很适合散步。”8月初,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堂村村民林瑜在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中,为人大代表助力整治排洪渠环境问题点赞。
为加快公益保护工作向镇(街)、村(社区)延伸,发挥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夯实公益保护的民意基础。“人大+检察”公益保护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将充分依托全区36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人大+检察”公益保护联系点,畅通人大代表提出有关公益保护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渠道。人大代表在收集社情民意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存在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况的,可以形成公益保护线索并移送区检察院。
联动监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如何以联动监督的“刚性”“力度”,解决监督触角不深、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等问题,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深入融合、优势互补,是“人大+检察”公益保护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最重要的落脚点。
《实施办法》明确,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公益受损的情形,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应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监督形式上,联动监督结合多种监督方式共同发力,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支持和监督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还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制度。区检察院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人大代表从区检察院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对策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既扩大了检察院办案的线索来源,又丰富了人大的监督方式,提高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刚性。
为了让公益诉讼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必要时,区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对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共同推动落实的事项,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
截至目前,在“人大+检察”公益保护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作用下,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镇街、职能部门进行立案,其中涉及传统村落保护7件、古树保护7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7件、未成年人保护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