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人大:精准立法 推动解决民生“大问题”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自茂名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地方实际聚焦生态文明、美丽城乡、平安建设等民生重要领域,先后制定出台9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为茂名高质量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特色”之法,助力生态茂名建设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对于茂名这座年轻城市来说,高州水库极其重要。
高州水库因茂名建市而生,半个多世纪以来,担负着鉴江下游10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和300多万人口的生活用水以及一大批工矿企业的工业用水的重任,一直哺育着这片土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州水库库区环境一度遭受破坏,面临水源涵养功能退化、水质富营养化等问题。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把立法目标锁定在高州水库水质保护上,于2016年底制定出台茂名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用立法守护茂名生命之源。
茂名因矿而生,因油而名,因此称为“油城”。上世纪末,随着茂名油页岩开发逐步停止,露天矿变成“废弃矿坑”。2013年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通过引水、种树、建馆、修路,把昔日的城市疤痕改造成露天矿生态公园。
改造后的露天矿生态公园生态环境脆弱,加强保护和管理迫在眉睫。2018年4月12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也是全国首部矿山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和管理露天矿生态公园、维护园区生态安全。
立“管用”之法,助力文明茂名建设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地方立法应当将民生立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2017年9月,茂名市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迅速成为市民热议焦点,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纷纷参与其中。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快速反应,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快相关条例的立项、起草、评估等工作。
2018年10月30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各方职责,厘清社会各方权利义务,并对群众普遍关注问题予以规范,助力茂名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21年8月31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规范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推手。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等问题,制定《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全市畜禽养殖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为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建设风貌提升等,制定《茂名市村庄规范建设管理条例》……这些法规发力准、效果好,全面提升茂名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带给人民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茂名立法工作坚持民主立法、注重实效,体现了茂名特点,实现了‘立一件、行一件’的目标。”省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陈应娟说,“一项项高质量的立法体现和维护了人民利益、反映了人民意愿、增进了人民福祉。”
立“良善”之法,助力和谐茂名建设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对于群众而言,社会平安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检验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标准。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茂名市积极从立法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茂名市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城市,石油化工行业许多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62家,危运车辆5693辆、数量居全省第一,从业人员6000多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成为茂名市的重要工作任务。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座谈会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群体意见,积极开展相关立法调研、起草和评估工作,经过反复调研论证,2020年8月27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这是我国首部规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危化品道路运输装卸环节立法的空白。
类似的立法项目还有针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控,制定《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针对森林防火现实需要,制定《茂名市森林防火联防条例》,创造性地将林长制和森林防火联防工作进行有机衔接,着力构建起以“林长”为核心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和联防制度体系。
接下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精准立法,以“特色”“管用”“良善”之法推动解决民生“大问题”,服务保障茂名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