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人大:倾听民声 反映民意 契合民愿
近年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紧扣市委工作大局、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工作,紧紧围绕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如今,汇聚民智开门立法、现场调研督办重点建议、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一桩桩人大工作正成为梅州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和响亮品牌。
推动地方立法 真正反映民意
2015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全省首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9个城市,梅州是其中之一。6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以立法工作为重点,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
为让梅州今后的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市人大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于2016年制定了梅州首部地方性法规《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接着,《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和《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紧扣梅州现实发展需要的多部地方性法规也相继出台。
“这些法规全都经历了调研、前期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议、再征求意见、再修改、再完善、再审议、表决通过、省人大获批等过程才正式实施,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苏平告诉记者,目前已对其中3部法规进行了修正。
“我们从三个方面推进立法公开,确保立法真正反映民意、契合民愿、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和根本利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廖海文介绍说,一是从制度上扩大立法公开。先后出台了立法公开、论证、听证、评估、调研等一系列立法工作配套制度,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公开征求建议项目、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从机构上延伸立法触角。成立了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延伸了立法工作触角,为民主立法提供了坚实的基层基础。三是从实践上吸纳立法建议。以《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立法实践为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座谈会、调研等各种途径,借力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让各行各业的专业意见建议“直通”立法机关,共收到61条意见建议,其中16条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充分贯彻了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
督办重点建议 重视代表意见
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11月整体搬迁至新址,虽环境优美,但位置相对较偏僻,交通不便。今年2月,在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江冬梅等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解决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公交线路问题的建议。该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牵头,教科文卫工委督办。市交通运输局、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市第三人民医院通力协作,克服困难解决资金、场地、车辆等问题,使建议得到办理落实。
如今,每天有100多班次公交车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停靠,极大方便周边群众出行、就医和医护人员上下班。“建议提出后,人大、相关单位主动沟通,合力推进,取得了有益成果,我很满意。”江冬梅表示。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重视民生实事办理,全力督办代表建议的一个缩影。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会从代表建议中选择事关群众安危冷暖的热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到建议办理现场调研督办,同时邀请承办单位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监督评议,召开座谈会,商议解决问题最佳方案。
“承办代表建议,是相关单位分内之事,也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主任郭文烈介绍说,绝大部分承办单位接到重点督办建议后,都能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问题研究,与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努力提升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如市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地下车位规范管理的建议中,负责同志主动上门向人大代表说明工作方案,征求代表意见,将好的意见融入管理办法;再如市交通运输局做到接收建议有回音、办理过程有见面、办理结束有回访,能在接收建议后的第一时间内打电话给领衔代表,告知收到建议,给代表一个“定心丸”,等等。
代表反馈意见是建议办理质量的“晴雨表”。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了解到,目前,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50件建议中,代表满意的45件、基本满意的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在郭文烈看来,“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提高建议办理效率和代表、群众满意率的‘法宝’”。
票决民生实事 体现人民民主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今年2月2日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首次由市人大代表以票决的方式从13件候选项目中选出市政府2021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这些项目件件直接关乎广大群众的生活,涵盖教育、就业、医疗、交通、文化等领域,充分体现从“小切口”办“大民生”的理念。此举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票决出10件民生实事项目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建立5个监督组,由市人大常委会4位副主任分别领衔监督,相关专委、工委对口协调联系,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以及调研等多种形式,全过程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对口联系监督和协调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办妥、办实,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民生实事项目整体进展良好。
以往,作为民心工程的民生实事项目,多由政府“为民作主”。“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是角色的转换,也是制度的优化,更加注重人民主体地位,更加重视将人民的关切变成政府工作目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垚表示,在这一制度设计中,群众的参与率、代表话语权大大增强,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民生实事的提出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民意征集、代表票决的这个过程,也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扩大人民民主的过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通过这样一个个具体的程序而得以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