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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宁生率队到清远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立法调研

时间:2024-10-16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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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宁生到清远市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立法调研,并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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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宁生到清远市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立法调研,并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黄宁生先后来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黄布村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石坪村、蒙峒村,考察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就地与基层干部、项目经营管理人员等交流对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立法的意见建议,走进清城区凤城街道,考察代表联络站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听取人大代表、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他指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通过立法对人才保障、金融支持、财产监管等进行引导和规范,支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黄宁生强调,要发挥好“站点合一”的特色和作用,建好用好民主民意征集线上平台,发挥好人大代表主力军作用,把法言法语转化成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原汁原味听取民意。

  黄宁生在考察广清产业园时,提出要探索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协同立法,为园区建设和产业转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考察连山第一小学时,强调要探索建立教学特色,用好广州教育帮扶资源,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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