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王波:为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路径、作出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开幕当天,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收看开幕会盛况 通讯员 郭晴 摄
“广东处在改革开放最前沿,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意愿更为强烈,各级人大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中承担更加重要的使命职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王波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高质量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为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机关每名党员干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扎实抓好学习贯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楚平第一时间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示范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压实责任,通过专题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全覆盖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机关每名党员干部。
王波介绍,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共召开50余次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东人大网、微信公众号共刊载学习贯彻稿件近300篇,筹办“广东人大学堂”专题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组织结合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交流深入学,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和专题调研等工作,推动在全省人大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机关一切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专门论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王波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积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健全民意汇集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
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在组织起草立法规划和计划、监督计划,修改完善法规、报告、决定等工作中,要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每年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等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民主民意平台载体建设。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总结推广江海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人民参与立法有便捷的直通渠道。制定并实施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的意见、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办法,推动办好民生实事,把代表联络站真正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民意窗”“连心桥”“宣传站”“监督岗”。
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工作数字化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为广东奋力实现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前所未有的体例和篇幅对未来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作出系统部署,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
王波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明确部署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并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等提出具体要求,“这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将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找准服务保障常委会履职行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量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为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聚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南沙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条例,抓紧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流条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聚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编制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公共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科创、金融、大数据、信息化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先行性、创制性、探索性立法工作。聚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丰富立法形式,继续推进“1+N”协同立法,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和设区的市审查指导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盯经济运行、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债务管理,围绕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广东省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询问、执法检查等法定监督方式,组织扎实做好调研检查相关工作,加大联动监督力度,推动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跟踪监督,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一督到底,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使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总结推广县乡人大对同级政府部门工作开展评议、开展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的经验做法,有效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