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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

时间:2020-04-24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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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围绕我省中心工作,结合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持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1.科学谋划和深入推进五级代表联动履职主题活动。拟于7月份用1个月时间,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开展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的主题活动,集中展示“我为民、我履职、我行动”的人大代表风采。主题活动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的重要要求,聚焦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这一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五级代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视察、接访群众等多种形式,了解决定实施情况,深挖问题根源,联动研究对策,全力助推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指导和鼓励各地人大以县、镇为单位,选取1-2项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共性、可共推的项目开展主题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规模效应。
  二、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2.切实开展好“双联系”工作。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联系内容和形式,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探索建立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
  3.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对县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规范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和管理,推动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室)进一步发挥好功能作用。拟于上半年召开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参会人员到2至3个联络站(室)观摩学习,总结我省代表联络站(室)建设的经验做法,对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作出部署。
  4.完善代表处理群众意见的机制。修改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完善代表处理群众意见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方面的作用,尽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5.有序推动代表基本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各地开展代表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推动代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更加方便群众了解代表、联系代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认真做好代表出席大会的服务工作
  6.协助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全国和省人代会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将各项工作报告会前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认真研读提请大会通过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协助代表开展有关调研,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核实代表出席人数及职务变动情况,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周到的服务。
  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7.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将立法工作计划印发代表,坚持每个法规草案都征求代表的意见。根据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结合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内容,邀请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评估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
  8.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途径。根据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项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更好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开展的对依法行政、计划预算、保障民生、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正司法等方面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
  9.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结合代表职业特点和提出议案建议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需要,邀请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五、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
  10.切实抓好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学习。拟于5月份举办1期约300名省人大代表履职知识学习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报告及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知识和履职技能,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运用在线交流平台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同步参加履职学习,共享学习资源,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11.继续开展代表专题履职学习。拟于6至9月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组织约70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代表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题的履职学习,组织约70名农村农业方面的代表参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题的履职学习。
  12.组织好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专题履职学习,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
  13.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按照代表法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和支持各代表小组依法有序开展形式多样的小组活动,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指导代表小组结合实际细化活动计划,支持代表小组就近就地依托代表联络室(站)开展相关活动,并将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议案建议等有机结合起来。
  14.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围绕国家和全省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委托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反映的问题,做好收集汇总、分门别类,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
  15.组织代表开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根据省人大代表要求,聚焦社会关切,精选约见专题,认真安排代表约见相关省直单位负责人,加强跟踪督促,切实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16.邀请代表参加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按照代表法的规定,探索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邀请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荐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17.修改完善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修改完善《广东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
  18.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将审议代表议案与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起草法规紧密结合起来,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讨论、调研、审议等活动。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机制,改进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和答复工作,直接向提出议案的代表反馈审议结果和意见采纳情况。
  1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通过加强专题培训、编辑选题参考、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帮助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能力。探索组织召开专题通报会,向代表通报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协助代表与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对接,帮助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增强提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发挥专门委员会和选举单位代表工作部门的作用,协助代表把好提出议案建议质量关。
  20.多措并举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扩大领导领衔办理的覆盖面;推动承办单位加强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集成办理工作;加强对建议提出及办理答复的分析工作。继续选择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两院”重点办理并进行重点督办。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建立分类督办机制。探索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整体督办和分类督办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督办实效。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进行督办,对2018年列为年度解决的建议进行“回头看”检查。协助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
  21.抓紧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做法经验,广泛听取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各选举单位、承办单位的意见,做好《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八、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22.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代表善于从大局和全局上思考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紧紧扣住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3.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内容。由选举单位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履职登记,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24.加强代表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履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利用代表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插手招投标等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利益。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代表的反映和投诉,并及时核查处理。
  25.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与代表原选举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的变动情况,做好代表补选等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
  九、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
  26.进一步建设好使用好我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数据库。研究制定我省五级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库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安装使用,规范管理,增强使用效能,充分发挥五级人大代表履职数据库对代表履职的支持作用。开发广东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系统,将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27.为代表履职提供智能便倢的信息服务。发挥在线交流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省人大决策支持库、微信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网络的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智能便捷的工作平台和信息服务。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向代表发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等,让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工作安排。及时为代表提供各种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主要工作情况。
  十、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
  28.加强对市县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交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部门负责人到外省市学习代表联络站(室)建设、民生实事票决制等代表工作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代表联络部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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